内政部批无诚信 妇联会:误解法治的行政傲慢

针对中华民国妇女联合会(妇联会)今(13)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准备程序庭,批评内政部违反诚信原则、逼迫其仅得成立政党1事,内政部回应,3年前妇联会拟签订行政契约,并同意政治团体解散、另行成立基金会,却因内部反悔而破局。(本报资料照片

针对内政部回应妇联会主委雷倩律师团多次当庭表示绝不解散是毫无诚信,对此,妇联会今发布声明表示,内政部明显是误解法治的行政傲慢,并蓄意曲解法官询问的核心

针对妇联会昨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准备程序庭,批评内政部违反诚信原则、逼迫其仅得成立政党1事,内政部回应,3年前妇联会拟签订行政契约,并同意政治团体解散、另行成立基金会,却因内部反悔而破局,内政部后续依政党法规定要求该会转型,之后因其未依法办理而废止立案,但主委雷倩及律师团却多次当庭表示绝不解散,还声称妇联会不需受相关法律规范,「如果要谈诚信,那妇联会显然更无诚信可言」。

对此,妇联会今天澄清,内政部命令从不以参选为目的,也从未推出候选人的妇联会依政党法相关规定转型为政党,参与全国性选举,即有违反宪法第14条保护人民集会结社权之虞。妇联会拒不接受强制转型,依行政诉讼法提出告诉,为我国法治人权所允许,何来诚信问题

妇联会强调,反观内政部,依其代表律师在法庭陈述,妇联会若依内政部指导,在政党法架构下,要召开会员大会决议成立政党,再委由一群人依法成立政党,之后妇联会需自行解散或由内政部废止立案。也就是,成立政党之后,在自杀或被砍头间,原本的妇联会皆无活路

妇联会强调,过去曾与内政部有数十次电话公文会议,反复陈明妇联会的公益宗旨,请求主管机关给予适合本会的转型指导。但内政部不但只要求转型为政党,且成立政党后,原组织仍必须消灭,关于这点内政部完全隐匿,直到法院询问才说明,实毫无行政诚信可言。

妇联会表示,内政部新闻稿事实不符,编造的内容和公文纪录抵触,无法自圆其说,以隐匿、拖延、杯葛等行政手段侵犯人民受宪法保障的结社权一事,应受公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