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里装潢「电视上被看光光」 屋主怒告《幸福空间》刘伊心侵入住宅

刘伊心因主持《幸福空间节目被控侵入住宅,最后检察官调查结果不起诉。(图/记者刘昌松翻摄《幸福空间》脸书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艺人刘伊心2018年主持的1集《幸福空间》节目,播出新竹市1间新屋装潢成果,没想到被屋主气得控告刘和节目制作公司周姓负责人,涉嫌未经同意就擅自侵入住宅拍摄。台北地检署调查,原来是陈姓装潢设计委托制作单位,把自己设计不错的案子拍下来发表,检察官认为,摄影团队受托进屋拍摄,不构成「无故侵入住宅罪」,因此处分全案不起诉。

《幸福空间》是专门介绍达人装潢、居家改造的平台,制作的影音节目在多家电视频道与网路播出,脸书粉丝专页有上百万按赞数人气颇高。

不过住在新竹的1位民众指控,她在2014年6月间,委托陈姓设计师帮忙装潢新屋,2018年初装潢告一段落,陈LINE她说要进行拍摄,她以为是例行性的验收拍摄,然后设计师在2月2日带队进屋拍摄,屋主2月8日搬进新家。

几个月后,又接到陈的通知,说之前拍摄内容,「要在电视上播出了」,她在4月14日看到自己的私人住宅被公开在电视上,气得控告该集主持人刘伊心和节目制作公司周姓负责人涉嫌侵入住宅罪。

▲《幸福空间》是一个介绍达人装潢、居家改造的媒体平台。(图/记者刘昌松翻摄《幸福空间》官网

刘伊心出庭辩称,「当主持人2、3年了。是节目邀请我去该处的。」周姓负责人也称,是接到《幸》的拍摄通知前往勘景、拍摄。2人都不清楚与屋主接洽过程

陈姓设计师证称,因为觉得这个新屋从预售到完成近2、3年,设计得不错,想要发表,也跟屋主讲过会有摄影团队进屋拍摄,还请屋主帮忙买床罩,「照以往业界惯例,如果屋主不同意的话,我们不会去拍,我认为屋主已经同意」。

检察官认为,节目拍摄时,屋主还没入住,「应没有构成妨害自由或隐私之侵害」;而屋主认为设计师是「要做装潢的验收,有权利进去」,而刘伊心和节目制作团队又是透过《幸》,受设计师委托进入拍摄,不构成「无故侵入住宅罪」,因此以罪证不足等理由,处分不起诉刘伊心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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