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占据十大死因之首 排除后国人寿命竟可多活3.9岁

▲排除特定死因为恶性肿瘤之平均寿命趋势图。(图/内政部提供)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恶性肿瘤连续36年占据国人十大死因之首,内政部24日公布「106年特定死因除外简易生命表」,发现若排除恶性肿瘤,106年国人平均寿命增为84.3岁,比一般平均寿命80.4岁增加3.9岁;另外,若排除连续10年位居第2位的心脏疾病,平均寿命可增加1.6岁;而排除连续4年死亡人数比率增加且排名第3位的肺炎,平均寿命将增加0.9岁。

关于「一般国人平均寿命」内政部指出,系指运用全部死亡人数之死亡机率去推算国人平均寿命;「特定死因除外国人平均寿命」系指排除该项死因后死亡人数之死亡机率去推算国人平均寿命。

内政部表示,为了解各类死因对国人平均寿命的影响程度,特别运用卫生福利部106年国人前十大死因死亡人数,编算我国各类死因除外之国人平均寿命,并与一般国人平均寿命比较其差距两者间寿命差距愈大代表该类死因减损寿命愈严重,对于国人平均寿命影响愈明显。

▲内政部例行记者会。(图/内政部提供)

其中影响程度最大的恶性肿瘤,内政部表示,根据资料死亡人数连续9年攀升,且近年来其死亡人数占全体死亡人数之比率皆在2成7以上,而导致恶性肿瘤死亡人数增加的原因繁多,主要可能与吸烟、饮食习惯生活环境工作压力等诸多因素有关,相关单位近年来加强恶性肿瘤预防宣导医疗工作,发现排除特定死因为恶性肿瘤之平均寿命与一般平均寿命差距已由4岁以上减至106年之3.90岁,呈趋缓现象

另外,106年肺炎为国人十大死因第3位,观察近年间其死亡人数及所占比率已持续4年增加。经统计,排除特定死因为肺炎之平均寿命与一般平均寿命差距,由96年之0.56岁增至106年之0.93岁,显示肺炎防治及宣导工作仍需持续重视。

内政部进一步表示,再就性别观察,男性在特定死因除外之平均寿命与一般平均寿命差距高于女性之死因者,包括恶性肿瘤、心脏疾病、肺炎、脑血管疾病、事故伤害、慢性下呼吸道疾病、慢性肝病肝硬化;女性高于男性者有糖尿病高血压性疾病肾炎肾病症候群及肾病变,显示男、女性在主要死因上之差异,可能与从事职业生理条件、饮食习惯或生活压力等因素有关,致各类死因对两性平均寿命之影响程度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