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死因之首 癌症影响寿命3.96岁

十大死因之首癌症影响平均寿命3.96岁。图/内政部提供

内政部公布「108年特定死因除外简易生命表」,十大死因之首仍为恶性肿瘤(癌症),如果不得癌症,平均寿命可增加3.96岁,显示出癌症是影响国人寿命长度的最主要因素之一。

内政部指出,为了解各类死因对国人平均寿命的影响程度,特别运用卫生福利部108年国人前十大死因死亡人数,编算我国各类死因除外的国人平均寿命,并与一般国人平均寿命比较其差距两者间寿命差距愈大,代表该类死因减损寿命愈严重,对于国人平均寿命影响愈明显。

癌症已经连续38年居国人死因首位,而且死亡人数连续11年攀升,近年来其死亡人数占全体死亡人数之比例皆在2成7以上。

导致恶性肿瘤死亡人数增加的原因繁多,主要可能与吸烟、饮食习惯生活环境工作压力等诸多因素有关。相关单位近年来加强恶性肿瘤预防宣导医疗工作,编算结果发现排除特定死因为恶性肿瘤的平均寿命与一般平均寿命差距已由102年之4.19岁减至108年之3.96岁,近4年均低于4岁。

统计显示出,虽然癌症是主要死因,但是医疗发展下,也延长了罹患癌症后的存活寿命。

内政部也指出,以性别来观察,影响男性主要死因高于女性的原因,包括恶性肿瘤、脑血管疾病事故伤害、慢性下呼吸道疾病与慢性肝病肝硬化。女性高于男性者有心脏疾病、肺炎糖尿病高血压性疾病肾炎肾病症候群及肾病变,显示男、女性在主要死因上之差异,可能与从事职业生理条件、饮食习惯或生活压力等因素有关,致各类死因对两性平均寿命之影响程度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