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LE/从OL变身21K马拉松跑者

TEXT:IRIS YEH PHOTOS:HAN CHEN-YEH SPECIAL THANK:NIKE

坐在办公室里从不运动的OL,有没有可能在两个月之内挑战NIKE旧金山女子马拉松?ELLE杂志编辑Iris和部落客作家宅女小红,要来分享这一段化不可能为可能的神奇旅程

现在回想起来,一切还是那么地不可思议。两个月前,Nike邀请了ELLE杂志去体验旧金山跑马拉松。「Iris……」总编尾音拉长找我过去,一定是有「重大」的任务要交办。果然,因为我在优雅时尚的编辑部中,算是比较偏粗勇的款式,因此被指派去挑战这不可能的任务。

跑马,对于追个公车都会气喘吁吁的我,简直是另一个星球才会发生的事。刚知道要去参加比赛的那段期间,一提到马拉松这三个字,我的眉毛就会自动变成倒八字,瞳孔放大,面露惊惧的神色……还好这时总编建议我找个女生一起跑,两个人还可以互相打气—这真是个太好的主意啦!

于是我们找上了宅女小红。(告解:神哪!原谅我,找小红其实是因为她看起来好像是个懒散的OL,就算我跑不完,也有人可以垫背吧……),后来才发现她原来不是我想像中的肉咖,如意算盘完全打错!这个,就是后话了。

总之,两个月后的10月20日,我跟宅女小红,站在凌晨5点半的冷风中,旧金山的起跑线上此时聚集了三万名女性跑者,我们心跳加快,眼睛冒火,脚像装上了火箭,忍不住想要往前爆冲。

回想这两个月练跑的历程,我们从连1km都跑得哩哩落落的弱鸡,变成挑战21km的跑者……那些训练的血泪史简直像电影《洛基》般在脑海一幕幕闪过。

这是最精彩的两个月,也是一场改变人生奇幻旅程。

先来瞧瞧这场把我跟宅女小红都变成运动疯子的马拉松赛事吧!

很运动,也很女孩

在比赛的这一个周末,旧金山联合广场这一带,都弥漫着一种大型派对的欢愉气氛。几乎路上的每个女孩,都穿着运动服,脸上都闪耀着一种蓄势待发的光芒。

擦肩而过的时候,彼此会交换一个「加油!」的微笑,像要一起去进行什么秘密革命。这几天,整个城市被来自世界各地、穿着跑鞋的女孩占领了!

联合广场的公园里,架设著白色的大帐棚,发送着要给参赛者的参赛包,帐棚底下提供轻食和香蕉奶昔等有机饮料。这个周末的气氛是很微妙的,虽然很Sporty,但同时也很Girly。

比赛所有布置的色调、女孩的打扮,都是粉色、Tiffany蓝、萤光黄……但尽管把马拉松包装地像棉花糖一样甜美,该跑的里程数,还是1公里也不会少。而旧金山,即使对慢跑老手来说,都是一座不容小觑的城市。

旧金山的地形非常陡峭,街道高高低低。对于跑者来说,每个上坡都像万里长城一样这么巨大,每当看到突起的地形,心底都会有一股绝望的感觉来袭。但每座城市都孕育着不同性格的马拉松,旧金山很难搞,没错,当妳征服了它,心里的成就感也是加乘的。

把马拉松当派对玩它也是一座疯狂的城市

旧金山当然是疯的,1960年代,这里可是充满了嬉皮、大麻、摇滚乐,Beat Generation诞生的地方哪!尤其同志嘉年华的时候,这里更是创意十足。

旧金山应该是美国最热爱扮装的城市了,所以当然我们看到许多跑者,穿上蓬蓬裙、假发、面具,也就不足为奇了。更何况,我身边还站着一个戴黑框眼镜大鼻子的女孩呢!

此次比赛始于联合广场,沿旧金山湾一路跑下去,恶魔岛和金门大桥美景,在晨雾中有股朦胧美。从渔人码头、跑过海滩、跑进深山,风景一路变化,从海岸线变成岩石峭壁、在看到参天树木。这样的美景让21K的距离感缩短,让人舍不得跑完它。

一路上,路边的人带着各式铃铛、口哨,为跑者加油。即使脚提不起来了,听到打气的声音,还是忍不住告诉自己:别丢脸了!再多往前几步就好!

路边大大的牌子,写着「为了塞进小一吋的牛仔裤而跑」、「为自己而跑」、「为家人而跑」、「为下一个更好的男人而跑」……而我跟宅女小红为什么而跑呢?这一次,也许是为了一个承诺,但我想,只要一直跑下去,我们的脚就会带我们找到答案。

NIKE 旧金山马拉松小字典

今年我们所参加的这场Nike旧金山女子马拉松,刚好是第十年。当初是为了庆祝传奇长跑选手Joan Benoit Samuelson于1984奥运会获得第一面女子马拉松奥运会金牌所举办,也是为了帮白血病与淋巴瘤协会募集资金。

在这次Joan Benoit Samuelson本人也出席活动,她的个子很娇小,可是眼睛却散发着好奇的神采,我们还在旁边跟她一起跑了一小段。(后来当然是目送她的背影扬长去……)本次比赛始于联合广场,途经渔人码头、恶魔岛和金门大桥。

到了终点后,帅气消防队员会送上Tiffany纪念项链,还把参赛者像公主一样高高举起,是结束赛程后最养眼的报酬。

宅女小红:很多事真的跑了才会懂

一边跑着,我一直在想当初为什么愿意参加半马挑战?(敲头)应该是因为身边有一些朋友都有在玩三铁,看到他们常花很多钱和精神在报名比赛有时候还不一定报得到,想说既然有机会不用挤破头等抽签,还不用花钱就能参予到这么有名的赛事,身为贪小便宜的欧巴桑当然就点头了啊!

当初答应的时候,本以为练跑会占掉我很多时间,导致例行性的交稿状况恶化,但我发现跑步时思绪清晰没有什么外来的事干扰,反而可以认真的想着接下来要写什么内容,跑久了连写稿都变得比较有效率。

真的训练之后,我才发现自己的奴性真的很重。

好几次在练习时都觉得好累哦,再也动不起来了,可教练一声令下,看到同伴们都开跑了,只好拖着很累的腿继续跑下去,但不得不说当发现自己可以很轻易的跑完10km,不会铁腿也不会太累,就觉得天哪!

我可以驾驭身体了,真的好帅哦!跑到后来还发现身体变紧实,腹部还浮出马甲线出来,真的太激励了啊!

我觉得自己好幸运,有生第一次的半马就参加到了这么盛大又好玩的赛事,人生第一次跑这么长程又在一个没去过的地方,我其实是看什么都觉得有趣新鲜。在空气清新的山区跑步真的很素喜,边看风景边慢跑,真的是件很愉快的事。

之前教练一直恐吓在17、8 km会有痛苦撞墙期,导致我一直抱着恐惧的心情在等待地狱到来,但后来竟然也没什么感觉撞墙的感觉,还轻松的越过爬坡。我想可能是看到路边热情举牌的民众,和一些奇装异服的跑者,多少分散了对疲惫感的注意力吧。

而且我的老公姊姊都一起来加油,经过他们身边时,他们还会跟着我跑一小段帮我打气,不管身体多累,那个摸们真的会觉得又充满了活力,那种感动的感觉很难以形容。

到终点时,看到我老公一脸很感动的样子,因为他一直觉得我会跑不完,可能会在路边口吐白沫之类的,结果看到老婆竟然安全且比想像中快速的抵达终点,事后再想到他的表情,我都还是会觉得好得意哦。

有些事真的是跑了才懂,发现很多事情都是想的时候,觉得好恐怖啊!要不要放弃?但真正做了会发现根本没什么。(又或是我真的是路跑奇才?)

我的完赛成绩是2小时18分。经过这次半马,我真的跑上瘾了。大家一起跑步吧!我想以后看到路边有人在跑步,我也会对他大喊加油的!

ELLE采访编辑Iris:两个人一起跑的革命情感

跑步的理由,可能只有一个,不跑的理由,却有千千万万种。在一个截稿的晚上,我又告诉自己:先写稿啦!改天再跑。但在Facebook上看到宅女小红的Nike+上传写着:10公里。

我马上抓起运动服,绑起鞋带,跑步去。那种感觉就像之前看的电影《决战终点线》里,车祸严重灼伤躺在病床上的Niki Lauda,眼看对手James Hunt累进成绩就要超过自己了,拼了老命也要从病床上爬起来的那种感受一样。

跑步基本上是一件很孤独的事。对于不喜欢独自旅行、一个人看电影的我,练跑时的孤独感最容易将我击败。跑步的时候,我的脑袋总是不停高速地运转:今天有什么事还没做、哪些该打的电话还没打、稿子要写什么?等一下,那在书上看到的那种跑者与自我对话、放空的境界到底在哪里?我一边跑着,一边担心着自己还达不到那个境界。

还好有宅女小红一起跑!这种革命情感相当微妙,既可一起加油打气,也有点不想输给对方的感觉。因为小红小时候可是练过两年越野队的练家子,所以尽管她中间没运动,一跑起来,还是能找到以前呼吸的节奏。

每当训练到喘不过气,心里总想着:小红没有放弃,我也不行!于是就再把自己往极限推一点点。旧金山马拉松,我的完赛成绩是2小时30分。

老实说,要不是跟宅女小红一起跑,可能成绩不会这么漂亮。在比赛之前,她打算一路跑都不要停,我则估算着前面一半用跑的,后面横竖用走得也走的完,跑过了7K之后,我就想尽各种借口,想要暂停一下。

我跟小红说:「欸!我觉得我的内裤快掉了。」她用一种「门都没有」的口气说:「别傻了!要掉也是外裤先掉,内裤才会掉。」她用两根手指指着自己的眼睛,再指着我的眼睛。意思就是:别偷懒,I’ll watch you。

就这样一路没停地跑到了16 km,我已经开始干呕,幸好路上有人端着柳橙,我才像野人一样抓了三、四片,胡乱地吃了几口,才止了呕吐感。

17k,我真的想停下来一下了,我跟小红说:「欸!我要绑鞋带。」算准了她不会停下来等我。小红回头说:「那好,记得不要停留太久喔。」于是剩下的4K我停停走走,每当觉得自己好像有点走得太久时,小红那「不要停留太久喔。」的声音就在心底响起,又勉力地提起脚继续往前。

最后跑到18K的时候,搭配着路人的加油声,我真的边跑边放声大哭了。我是怎么跑到这个地方的?没想到我竟然真的做到了。

回国以后,我还一直把那标志着Finisher的银色项链戴在脖子上。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觉得自己是无敌了,什么都可以做得到。不知道这种感觉可以持续多久,我只知道,我应该开始报名下一场马拉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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