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商贩售劣质芒果 南市府派员调查重申绝不宽贷

台南正值芒果季,吸引全国民众涌入台南采购芒果,却传出果农将受损芒果售给经销商制成芒果加工品,却遭二手商出售无辜果农惨遭投诉,虽然消费者已退货退款,二手商也全额退款,但事涉消费者权益消保官今天到玉井青果货场查核及调查警告二手商禁止再将品质不佳制成加工品之芒果以青果贩售予消费者,否则依消费者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查处。

继之前有民众到台南玉井青果市场,购买到劣质芒果后,现在竟又传出有民众踩到地雷市长黄伟哲相当重视,责成台南市政府法制派员了解,市府重申,芒果是台南重要产品,也是许多人赖以维生作物,绝不容许不肖摊商用不当手段,破坏果农们长期累积的优质形象

市府呼吁,消费者安心到台南产地购买芒果,市府会加强查缉不肖摊贩,绝不宽贷大家安心购买贴有安心标章的产品,也请守法摊商跟政府一起合作,勇于检举不肖同业,共同守护优质芒果。若有消费问题可拨打消费者服务专线1950洽询。

法制处长陈月端表示,依消费者保护法相关规定,直辖市或县 (市) 政府认为企业经营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务有损害消费者生命身体、健康或财产之虞者,应即进行调查。于调查完成后,得公开其经过及结果。经调查,认为确有损害消费者生命、身体、健康或财产,或确有损害之虞者,应命业者限期改善、回收或销毁,必要时并得命企业经营者立即停止该商品经销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业者违反主管机关依消保法第36条规定所为之限期改善或停止经销命令者,处6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