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售劣质油 强冠须赔吴记太阳饼1188万元

老牌油品大厂强冠馊水油卖给「吴记食品公司制作太阳饼,严重毁损商誉,二审判赔1188万元。(取自GoogleMap/袁庭尧高雄传真)

老牌油品大厂强冠将馊水油卖给国内知名制饼业者「吴记食品公司」制作太阳饼,严重毁损商誉,衍生的报废、退货费用更高达7800万元。高雄高分院9日上午宣判被告强冠公司和负责人叶文祥需赔偿1188万元给吴记食品公司,可上诉。

「吴记饼店」2014年3月至8月期间向强冠公司购买70箱「全统猪油」用来制作太阳饼,黑心事件爆发后,卫生局检验出该油是用馊水油制成,事后吴记也告上法院、向强冠要求赔偿报废、退货,以及废弃物清运、商誉损害、营业损失等赔偿共7800万元。

强冠公司负责人叶文祥则喊冤,表示向原料上游商人郭烈成买到劣质油,他们本身也是受害者。对于吴记求偿应仅限于使用该油制作太阳饼的部分,衍生其他商品退货、报废等损失应与劣油无关。

一审时,高雄地院认为强冠应连带赔偿报废、退货损失及清运回收费用共计1206万元,强冠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审酌两造陈述意见,认为吴记求偿条件合理,强冠应赔偿1188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