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基金經理人弊案 金管會擬修法最高罰1500萬元

近年基金经理人弊案频传,金管会今天宣布将采13招强化防范经理人利益冲突。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近年基金经理人弊案频传,金管会今天宣布将采13招强化防范经理人利益冲突。现行投信投顾事业若未建立及未落实执行内控,仅能处限制性措施,金管会有意修法,一旦通过,未来违规最重可罚新台币1500万元。

根据金管会证期局统计,截至2023年底止,国内有38家投信(含外商),其中有544名基金经理人、228名全委经理人。

考量近年陆续有投信基金经理人涉弊,为健全资产管理业发展、维持市场交易秩序,金管会参酌各国监理制度,今天宣布将新增7项并精进6项利益冲突防范措施,合计有13项措施,将分短、中、长期3阶段推行。

第一阶段有3项,预计即日起3个月内执行,包括强化与检调单位合作;督促投信投顾业认识并关怀员工,了解员工工作、家庭及财务情形;建置专区宣导行为管理案例,定期汇整投信投顾人员常见缺失态样、受金管会及司法机关处分情形,并搜集最佳实务作法相关案例,放置公会网站专区供从业人员参考。

第二阶段有8项,预计即日起6个月内完成,包括订定投信事业内部标准规范;提高监理强度;增订基金或全委经理人行为遵循指引;运用科技管理资通讯设备;持续优化检查机制;推动投信事业导入责任地图;深植道德操守意识;建置合理薪酬及奖惩制度。

第三阶段有2项,金管会预计可能需耗时至少1年完成。2项措施包括研议修正投信投顾法,将投信投顾事业未建立及未落实执行内控纳入可处罚锾范围,同时提高罚锾上限;借重周边单位协助查核投信事业内控内稽机制完备及落实情形。

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黄厚铭在例行记者会说明,金管会先前研拟的投信投顾法修正草案,预计将违规罚锾上限自现行300万元提高至1500万元,考量目前投信投顾事业若未建立及未落实执行内控,仅能处限制性措施,例如纠正、警告及暂停业务等,尚无法处罚锾,金管会拟一并修正投信投顾法,将投信投顾事业未建立及未落实执行内控纳入可处罚锾范围。

换言之,若未来顺利通过修法,当投信投顾事业未建立及未落实执行内控,金管会最重将可处1500万元罚锾。

不仅如此,金管会研拟将投信投顾公会所订投信人员交易买卖控管及资通讯设备管理自律规范提升至法令位阶,明订在金管会子法或相关令释中,提高监理强度。若投信投顾事业违规,原先仅能由投信投顾公会依自律规范处分,未来金管会将可依投信投顾法开罚。

同时,考量目前基金经理人行为规范散落在金管会子法、函令及投信投顾公会自律规范中,金管会研拟订定基金经理人行为遵循指引,统一汇整基金经理人禁止或限制的行为规范,供经理人参考。

随银行业预计2025年起导入责任地图制度,强化对高阶管理人员问责,金管会预计参考银行业规范,推动投信事业导入责任地图制度,精进对高阶经理人问责。不过,黄厚铭提到,因行业别不同,虽然原则上会参考银行业规范,但将不会全数比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