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逃 法官要求吴宗宪张恒嘉长官注意出勤

国安私烟案台北地院今日开庭吴宗宪。(王己由摄)

国安局私烟案,台北地院今日首开庭传张恒嘉。(王己由摄)

喧腾一时的国安局私烟案,台北地方法院今(5)日上午10点首次开庭,因吴宗宪、张恒嘉2人交保后,调动服务单位,并未具状陈报,法官讯问了解原因后,谕知2人新的限制住居地点,吴在台北宪兵队、张在士林宪兵队,并当庭告知,本案敏感,要2人陈报休假情形,也会不定时派人访查2人行踪,手机保持畅通,若还有变动住居处情形,要随时陈报。

因上午的庭审,只是在调查确认吴宗宪、张恒嘉2人的新务单位,并未涉及案件实体起诉犯罪事实内容审理,法官庭后谕知,定11月1日下午两点半开准备程序庭,进行本案争执事项整理

北检8月23日起诉本案,在同月26日将全案移送北院审理。原本在押的吴宗宪、张恒嘉,经法官开庭讯问,2人都否认犯罪,辩称以为是总统出国的「特别礼遇」,不知走私香烟是非法。法官讯后,谕知2人各10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和出海。

因国安局私烟案爆发后,总统府侍卫人员大多数都更换,法官杨世贤函查国安局等机关后,发现吴宗宪、张恒嘉2人都已调职,但2人都未陈报新的服务单位,认为限制住居的地点已变动,有必要开庭调查确认。庭审中,法官问2人为何变动住居所都未陈报?吴宗宪说,他在9月1日调到台北宪兵队,经律师阅卷发现,笔录记载的高雄住家地址和原台北服务单位地址都写错,当时他认为都住在服务单位,且后来休假回高雄,认为法院找得到他才未陈报变动新服务单位。

张恒嘉则说,8月26日开庭后,总统府侍卫室通知他回国安局报到,没几天又通知他要到宪兵队报到,直到3、4周后,才确定调士林宪兵队,有请变护律师递状。

法官经询问检辩意见后,认为限制住居所地点有变更必要,最后当庭谕知除2人高雄原住所,台北的地点,分别是吴宗宪、张恒嘉服务的台北、士林宪兵队,且会函请宪兵队长官注意2人出勤状况

开庭中,法官也就监察院函调国安私烟案卷宗询问检辩意见。检辩一致都认为,基于监察权审判权独立行使,目前不宜同意。公诉检察官表示,本案起诉后,法官依职权再函查资料,不知道函查哪些机关跟什么内容,是不是有涉及国家机密,促请法院注意,且本案另案也在侦查中,基于侦查密行原则建议法院不要同意。

吴宗宪的律师也说,本案与一般贪污案不同,事实非常清楚,且被告对自己的行为都不争执,应不同意监察院调卷,以免妨碍全案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