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血汗过劳 医疗财团法人每年多拨5%收入给员工

卫福部医事司司长石崇良表示,当前的《医疗法》第46条明定,医疗财团法人原应提拨年度医疗收入结余20%以上,一半作为教学研究投入,另一半用作社会公益服务,该次修法则将「医疗收入结余」更改为「收入结余」,扩大计算基础,把过去不计算的停车场、美食街等收入,通通涵盖进来。

石崇良进一步补充,除了上述的20%,此外修法中还有另一个重点,就是要求医疗财团法人尚要额外提拨「一定比例」的收入结余,用作第一线人力的薪资调整、人力改善和给予福利等,但比例为多少、该不该明定一个数字,尚未取得朝野共识;卫福部长陈时中在考虑后,认为应该让第一线医护人员能明显「有感」,所以订出「5%」这个数字。石崇良说,这个5%必须专款专用,专门用在医护人员的加薪、增聘人力,或是像提供健康检查、举办自强活动等员工福利,若今年没用完,也必须提计划说明要怎么用、分几年用完。

石崇良说,此次《医疗法》修法关于医疗财团法人的部分,立法院卫环委员会已经讨论过,目前处于朝野协商阶段,盼在各党团的支持下,能在本会期内完成修法;他强调,盼透过这次新增的5%收入结余,改善第一线医护人力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