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梅君/医师纳《劳基法》破局 血汗医疗仍不见尽头
▲原定2019年正式实施医师纳入《劳基法》的政策,将面临跳票,血汗医疗仍不见尽头。(图/达志示意图)
据报导,原定2019年正式实施医师纳入《劳基法》的政策,将面临政策跳票。这看在大旱望云霓已多年之医师眼中,实为错愕与愤怒!卫福部要用「修订《医疗法》来取代直接公告医师适用《劳基法》」的说词,无非是老调重弹,毫无说服力,甚至可能因而延后政策实施日期。
早在1989年,便已经有医疗保健业纳入《劳基法》的呼声,但几近三十年过去,无数次的努力,这个盼望眼看即将来临,却竟然可能再度落空!几经波折的问题出在哪?
1989年卫生署面临《劳基法》适用医疗保健业的修法提议时,以「医疗机构不得拒绝紧急病人」、「医护人员需对病患负完全责任」及「医疗机构护理人力调配困难」等理由拒绝。即便将近十年后的1997年,劳委会重提将医护人员纳入《劳基法》时,仍再度遭到医师公会以「连续性照护」、「责任制」与「增加医疗院所负担」等理由予以反对。期间许多受雇医师也开始较为积极的力争行动,因而终于在2005年医师公会的医事法规委员会通过了「推动医师纳入《劳基法》适用对象」的决议,但不料这项决议再次被医师公会内的医院经营者,以「增加医院经营成本并造成医师人力短缺」为由阻挡。
然大势所趋,在许多受雇医师的持续努力下,2008年医师公会终于成立「医师纳入《劳基法》」专案小组,医师公会对医师纳入《劳基法》的共识才勉强确定下来。卫福部迟至五年后的2013年才颁布〈住院医师劳动权益保障参考指引〉,作为参考指引却不具法律效力,且仅借由4年一次的医院评鉴手段,想要保障住院医师部分劳动权益的目的,其效果可想而知。
这前后将近三十年的漫漫长路上,反对阵营不断地以医疗保健业的特殊性及医师对病人的责任作为阻抗的说词,却选择性地不去面对医事人员超长工时所面临的过劳风险,以及其对病患及医疗品质的潜在危害。而事实上,医师与病患的权益并非必然互斥冲突,但却一再地被误导,例如「万一刀开到一半,医师下班了,怎么办?」,然而只要医师人力充足且交班确实,这个问题就不是问题,否则许多工时合理的先进国家难道是草菅人命吗?
因此这类误导之说词,说穿了,其实是为了要掩饰医疗院所人力严重不足的真相,以及医疗院所背弃以人为本的医疗照护价值,汲汲于追逐营利的不正心态。此处所指的人力不足,则是长期以来扭曲的医疗照护结构体制的必然结果,医疗院所当然有无可推卸的责任,卫福部错误的政策更是紧箍咒,难辞其咎!至于医疗院所以赚钱为目标的经营心态,事事将本求利的结果,必然以牺牲医事人员的权益及病患的福祉为代价。这种经营心态与作为,已严重危害医师人员及病患的安危,更是必须迫切需要予以导正。
然而,很遗憾的是,长期以来舆论要求卫福部须展现魄力,强化医院治理的修法与行政监督,特别是享有税赋优惠,且本质上应是非营利的财团法人医疗院所的有效治理问题,都一再令民间团体与有识之士大失所望。这些大型财团法人医院每年动辄从健保拿走千亿的给付,却疏于善尽其公益的社会责任,甚至董事会治理上频频出现若干有负于社会责任的行径时,主管机关的因应作为,若非敷衍就是过于消极,有负于全民托付与期待。当今日营利企业都被要求要善尽企业社会责任,也开始积极展现其社会责任时,我们的非营利医疗院似乎仍浑然不知公共利益是何物,甚至反其道比营利企业还更追逐利润,这岂不讽刺,令人不胜唏嘘!
以此次政策急转弯的事件为例,当医疗院所表示医师纳入《劳基法》有「窒碍难行」之时,主管机关最不应该做的是一再附和此种说法。许多称之为窒碍难行之处,说穿了就是不良的医疗政策及长期以来医疗现场充斥着扭曲的、剥削的、压迫的管理制度,也因此台湾的医事人员的爆肝付出,被廉价滥用,以至于今天政府及医院主事者不愿意面对及接受存在于医疗现场之血汗劳动体制的改变。
台湾的医疗崩坏,不是眼见表面的医事人员出走、五大(科)皆空、病人权利意识高涨,而是放任医疗院所背弃以人为本却追逐利润的医疗服务模式,小英政府却因循苟且,应作为而不作为使然。
●刘梅君,医改会董事、政大劳工所教授。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