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第一次發生…母子遇家暴街頭罰跪 監院糾正北市府消極結案

监委叶大华今天表示,112年台北市发生母子遭家暴父公然罚跪街头案,经查北市府对于案父饮酒后施暴情形未能积极妥处,延宕处遇介入时机、消极结案,确有未当,监察院通过纠正北市府。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监委叶大华今天表示,112年台北市发生母子遭家暴父公然罚跪街头案,经查北市府对于案父饮酒后施暴情形未能积极妥处,延宕处遇介入时机、消极结案,确有未当,监察院通过纠正北市府。

叶大华透过新闻稿表示,民国112年3月14日在台北市发生一对母子遭家暴父公然罚跪街头案件,据媒体报导已非第一次发生,引发社会哗然。

调查发现,北市府虽在案发后依职权声请紧急保护令及安置案母子,实际上案家从106年起陆续有脆弱家庭、成人保护及儿少保护通报,北市府也开案提供服务,其中110年案母已有4次成人保护通报。但111年成人保护结案后,案家仍持续有相关保护性通报案件,都与案父饮酒后发生夫妻冲突,及不当管教或体罚案子有关。

调查报告指出,北市社会局家防中心早在110年7月开案时,就发现案父有饮酒后施暴问题,但称暴力主因属权力控制议题,因此处遇重点以逐步培力案母自立生活准备、脱离暴力环境为主。

报告表示,案母在监察院证称,110年11月及12月的成人保护通报及声请保护令,都是因案父酒后引发家暴事件,家防中心却迟未就案父饮酒议题积极处置,直到112年1月儿少保护案件开案后,才协助案父处理酒瘾议题。显示案父母亲职功能不佳、关系冲突及案父酒后暴力等系统性结构因素未获妥适处理,延宕处遇介入时机。

叶大华表示,案母在110年7月经家防中心评估开案后,却在2个月后以「被害人失联」结案,虽符合卫福部结案指标,但结案隔天案母随即再有成人保护通报。家防中心仅电访到案母一次,并忽略案母因案父权控关系致无法接听电话或回复讯息,并不代表案母不需要协助,显见台北市政府作为确有未当。

监察院卫环及司狱联席委员会17日通过叶大华所提调查报告,纠正台北市政府。

叶大华提到,卫福部应以本案为借镜,协助地方政府就家庭暴力被害人失联案件处理方式,研议与重大儿虐、保护性案件、失联后再通报率等资料进行勾稽、分析,建立客观性结案指标,并就实务现况定期检视、修正,以发挥防治效果。

另外,叶大华说明,卫福部应通盘检视社会安全网中,酒瘾戒治相对应资源配置是否充足,以提升家庭暴力防治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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