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拆药物申报清冠变相吃健保!民团吁公务预算支应「别吃健保豆腐」
清冠一号至今未纳健保给付,也无公务预算支应。(郑郁蓁摄)
1~4月健保给付视讯诊疗前10名科别。
5~8月健保给付视讯诊疗前10名科别。
中医科视讯诊疗前10大主诊断(5~8月)。
治疗新冠肺炎的「清冠一号」被视为台湾之光,至今未纳入健保给付,亦无公务预算支应,属自费用药,不过近期却传出有中医透过视讯诊疗,为染疫者开药,以分拆成分手法合法申报健保,不仅变相吃健保,也引发健保为新冠肺炎治疗买单的疑虑。民间团体呼吁,政府应以公务预算支应治疗费用,避免「吃健保豆腐」。
卫福部年初开放隔离检疫、自主健康管理者使用视讯诊疗,5月扩大至门诊民众使用。与1-4月相比,中医科在5-8月间从第十大科别升至首位,就医人次3.8万人,医疗费用超过2800万点,其中主诊断最多是过敏性鼻炎,达3854人次、逾340万点。而卫福部在5月18日核准第1家药厂「台湾清冠一号浓缩制剂」专案制造。中医科申请件数突然增加,与清冠一号核准制造,有时间上的巧合。
督保盟发言人滕西华表示,中医不同于西医,药品是论日申报,日额费约20、30几块。「清冠一号」如单纯卖组合,不可能报健保,成本划不来,但若是卖成分,按组成来报,如鱼腥草、黄芩等,再自行调剂,若调剂的是健保给付的科学中药,是可以申报健保不一定违法,如果相关成分的确作用在呼吸系统,符合上呼吸道疾病的诊断别,也没问题,但若是申报其他上呼吸道疾病药品,却开立「清冠一号」,就会涉虚、浮报。
健保署医管组专委韩佩轩表示,「清冠一号」非健保给付药品,若医疗院所为提供民众使用而以别的药品申报,或捏造就医行为,将涉违反健保特约管理办法,属于浮报或虚报,健保署若接获投诉,一定会查处。
滕西华表示,新冠肺炎确诊者的治疗应由公务预算支应,中医师若于视讯诊疗中接触到确诊病人,不可能放任不管,还是要治疗。她认为这不是中医师的问题,而是疾管署应为这笔治疗费买单,否则就是「吃健保豆腐」。
医改会执行长林雅惠表示,中药材拆除申报难以追查,但政府已公开「清冠一号」主要由10种成分组成,要勾稽非难事,政府可了解多少处方用于确诊者、多少用于非确诊者,再思考对策。疫情期间,用于新冠肺炎的治疗应以公务预算支应,但若未来流感化,成常态性疾病,则可思考是否由健保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