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中五生中枪 港警:同袍命悬一线 开枪是唯一选择
香港一名中五生示威者,昨天被警方开枪打中胸口,不支倒地。(香港东网)
香港警方昨日(1日)在荃湾大河道执勤时,近距离开枪射中一名中学生左胸一事引起全港哗然。香港东网报导,警务处副处长(行动)邓炳强今天下午在记者会描述事发经过,对于昨天有示威者大规模破坏设施、袭击警员、使用汽油弹、瘫痪社会等,感到心痛及心情沈重,不知道香港什么时候变成如此,全属悲剧。
邓炳强在会上澄清5大误解,包括为何近距离开枪、为何不向天开枪、为何不使用其他武力、为何不射击手脚等,他多次强调警员当时「生命悬于一线」,唯一选择只有开枪,没时间及机会选择向天开枪,其决定是合理及合法。
邓炳强解释,当时是有警员看到另一警员生命受到威胁,从大厦冲出拯救同袍,如不开枪,警员生命会面对重大威胁,后果不堪设想,强调警员近距离受袭并非警员可以选择,如果警员只是远距离受到袭击,「就根本不需要开枪」。他又指,警方已拘捕中枪受伤的学生,涉嫌袭警及非法集结。
邓炳强表示,警方对开枪一事的初步调查反映警员的决定合乎程序、指引及合法,未来会有深入调查。这次事件是否代表对人胸口开实弹枪「开绿灯」,警方会默许继续开枪?邓炳强表示,「绝对不是」对开实弹开绿灯,警方的政策及准则一直存在,当警员的生命受到威胁,可以使用适当的武力,只是过去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较少。
被问及开6枪是否代表开枪将成为常态,邓炳强表示,这反映了暴徒使用的暴力程度升级,已直接威胁警员个人生命,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保住警员及同袍性命作出相应的武力反击。
《香港01》报导,行动科高级警司汪威逊表示,开枪警察当时并非穿防弹衣,只是一件背心,即使穿防弹衣,也会被尖器刺穿。他强调,警员每开一枪都要负责,要有效又有目的,就要打中对方,又要避免波及无辜市民。当警察面临如此困难的情况,在无可选择下,就要打中心最大面积,这是国际惯例,暂时未见有其他国家规定指明要朝肚子射击。
汪威逊强调警队训练概念,不是要打中心脏致命,是要打中躯干(Center mass)制服,Center mass包括整个身躯,当中有心口和肚子。电光火石间,警察从头到尾都依守则向躯干开枪,强调不是要致命,而是要制停对手,至于打手脚有可能打中他人,而枪械训练理念是第一时间制止。
邓炳强补充,无论打肚或打心口都符center mass的指引,但为何要打该处,仍要向警员了解,指挥官初步调查是符合指引,将来在详细的调查报告中,会仔细讲述到情况,最重要指引不是要打死人,而是要停止威胁。「警方尽量不希望有人死,但为同事及他人生命,都会用不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