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工會:7成大學未訂職場霸凌申訴處理期限

去年劳动部霸凌案引发外界关注,高教工会盘点教职员最多的30所大学,发现9成在职场不法侵害的处理或调查过程缺乏制度性规范,7成未订出明确处理期限,呼吁立即改革。

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今天举行「大专职场遭不法侵害、霸凌,各校防制混乱」记者会,针对大专教职员人数最多的30所学校(17所公立大学、13所私立大学),检视和比较这些学校制定的「执行职务遭受不法侵害预防计划」。

高教工会新闻稿指出,去年11月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有员工因长期遭主管霸凌而轻生,引发社会对职场上的霸凌或遭受不法侵害等现象高度关注;高教工会也接获许多大专教职员反映,各校在防制、调查与处理职场霸凌等制度上的不足。

检视大专教职员人数最多的30校后,高教工会发现,当疑似遭不法侵害的教职员正式通报或申诉后,有7成学校没有明确订出处理期限;在职场不法侵害防制计划中,9成学校对处理或调查过程严重缺乏明确制度性规范,部分学校防制计划甚至简陋到几乎照抄劳动部指引。

高教工会提到,这30校在职场不法侵害防制计划中,皆无明确要求疑似遭到职场霸凌或不法侵害的受害教职员工通报或申诉后,应比照性骚扰防治模式,进行适当纠正补救措施(如立即隔离),可能导致受害教职员在通报或申诉后,仍须与加害者处于同一职场空间,甚至继续受其指挥监督。

为保障大专教职员权益,高教工会提出3项改革主张,呼吁各校针对职场霸凌或不法侵害的调查处理程序,应明确化规范;受害者通报申诉后,校方须采取有效的纠正与补救措施,以避免侵害继续;同时建立校外再申诉救济管道,当教职员对校内调查、处理结果不服时,应由教育部或劳动部直接设置受理再申诉救济的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