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火灾判赔3100万 货运业者喊冤

高市鸟松区1家货运行吴姓负责人(左)不满火警肇责归属,遭法院判赔3100万,质疑过程疑点重重,昨日在市议员邱于轩(中)陪同下说明原委。(柯宗纬摄)

高雄市鸟松区1家货运行及隔壁仓库遭祝融,虽无人伤亡,但财损严重,消防局鉴定起火点为货运行的水族箱设备短路,仓库向货运行吴姓负责人求偿,法院判赔3100万,但吴男不服喊冤,质疑疑点重重,昨在高市议员邱于轩陪同下说明原委,并拟向监察院陈情讨公道。

邱于轩指出,该火警发生在2018年6月18日凌晨1时25分许,位于鸟松区松埔路6-17号的货运公司和6-20号的仓库发生火警,消防局研判是货运行的水族箱设备短路酿灾,才延烧到隔壁仓库,后续赔偿造成货运行吴姓负责人倾家荡产。

吴姓负责人质疑究竟真正起火点在何处?消防鉴定直指祸源是办公桌上水族箱小型抽水马达,但消防局查扣的证物是库存大型沉水马达,两者完全不同,诸多疑点让他辗转难眠,「火不是我放的,却被逼得要扛起3100万的巨额求偿」,身心遭受巨大压力和痛楚,让人生从此变黑白。

对此,消防局释疑,据调查起初是货运行冒火花,隔24分钟,隔壁仓库火灾警示器才响,且目击证人吴姓负责人笔录也坦承此事;全案历经刑事、民事7个法院审理确定,法院也采信消防局鉴定报告没问题,目前吴姓负责人已上诉至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消防局不便在庭外多做发言。

邱于轩表示,这次开说明会主要协助当事人释疑,因此邀请相关局处说明处理情形以厘清疑点,并提供建议供市府未来处理火灾鉴定精进的作为,像是消防局年度鉴定经费仅有76万元,是否足够?消防局则回应,会在各科室预算中匀支,不会有预算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