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父惊见裸女娇喘 找董座妈打包卫生纸团「警局闻味辨证」

董娘在警察的注视下以闻味方式辨出卫生纸团的证物。(图/记者陈凯力翻摄)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一名风流成性董座妻儿小四家抓奸,妻儿带回小四家中的2袋卫生纸,在警方面前一个个「闻味辨识」作为提告证据。由于证物取得合法性受到质疑,加上董座坚决表示,纸团乃自己DIY时间接沾染到对方体液,否认通奸事实,因此刑事通奸部分,小四获判无罪。但民事法官认为,卫生纸团的取得合法性仍算民事诉讼的接受范围,且董座能在小四家DIY也显见2人的交往已逾越一般朋友范围,因此判小四须赔偿元配15万元。

1名董娘3年前抓到花心的董座丈夫在外包养外国籍小三,因为小三为董座生了儿子导致奸情曝光,董座火速将小三与儿子送出国灭火,董娘也因此失去抓奸的好机。隔几个月,董座竟被儿子发现到小四家拜年,儿子赶快打电话给妈妈,通知妈妈与妹妹现场抓奸。

儿子向法官证称,当时一进去听见女子呻吟声,后来看到小四全身赤裸跑进房,而父亲则慌乱的整理衣服。董娘表示,因为没有直接抓奸在床,所以只能带回疑似沾有2人体液的卫生纸做为证物,为了力求证据确实,董娘将带至警局的2袋卫生纸团,全数倒在桌上,在警察的见证下,一团一团闻味道,觉得符合「证据」味道的,就集合成一堆,董娘回忆当时,「我记得有12或是13个证物,当面交给警方」。

刑事局鉴定也发现,卫生纸团内的确有2人DNA混合检方因此认定2人涉通奸,将小四起诉,但法院审理时,董座却矢口否认与小四有「直接」床战的事实,他辩称纸团是自己DIY时擦拭的,可能小四吐口水时沾到,才有「体液混合」一事,加上法官认定董娘母子取证手段不合法,判小四通奸无罪。

董娘再向民事法官表示,因没有抓奸在床,才让小四逃过一劫,但小四与确实与丈夫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逾越正常交往情形,已侵害她的配偶权,破坏她的婚姻圆满与幸福,要求小四赔偿30万元。

小四向法官表示,虽董娘儿子口述她是全身赤裸,但并无证据,无法因此认定他们有逾越男女正常交往。小四更表示,董娘与婆婆吵架,才会陷害她,董座只是来借厕所聊天10分钟而已,就算真有侵害配偶权,也应比照双方资力及侵害情节

民庭法官认,民事诉讼没有刑事诉讼法对证据能力设有规定,违法收集证据是否有证据能力,没有明文规范,且限制应仅于他人精神、身体自由侵害人格权方法、违反社会道德,严重侵害社会法益或违反公序良俗,才能不具证据力,除非有重大不法情事,不应任意排除证据。

法官认,本案现场垃圾桶的卫生纸及现场摄影影片,都由原告及其子女警员到场前在陈女租屋处拍摄取得,虽是私人取证,并非警方取得证据,应仍视为是证据。且董座虽辩称,沾有2人体液的卫生纸是间接沾染,也表示董座到小四住处尻枪,关系非比寻常,超过一般交往,因此判小四应赔董娘15万元。

▲董娘在脸书上打油诗酸丈夫。(图/记者陈凯力翻摄)

据了解,董娘对于丈夫屡屡出轨感到灰心,更在脸书写下,「10年外遇无人知,宾馆一去天下知...洞洞换车车优惠实施中,50岁已达成就:在外最少养2个女人与6个小孩...」,董娘对于民事诉讼结果并不满意,已决定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