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会反对「异质最低标」 引质疑
台中市府以「异质性最低标」决标办理工程标案,却引发建筑界反弹,公共工程委员会要求改采「最有利标」或「准用最有利标」。市长胡志强坚持工程可以有品质又省钱,副市长萧家淇强调,市府没有违法,工程会介入反对,动机令人质疑,已逾越应有权限。
市府今年起针对部分公共工程,以「异质性最低标」决标,先比图再比价格,率先各县市的作法,减少只由特定建筑师把持疑虑,遭工程会反对,也有建筑师和学者出面批评影响建筑品质,伤害创意。
萧家淇表示,基于工程设计品质、节省公帑,让新锐建筑师有机会参与投标等多重考量,执行「异质性最低标」,未违反政府采购法,工程会介入反对,令人错愕又质疑。
「我觉得异质最低标也不错。」胡志强说,这种方式是先比图,也就是先看品质,抽出其中五家再比价,价钱低于底价百分之八十者,价格压太低,一定要提出解释,到底能不能做得到,否则可以不接受,工程有品质又省钱。
建设局长沐桂新表示,潭子区计划进行的警察局大楼兴建工程,采「异质性最低标」,遭工程会强力介入,六月十三日行文市府要求改采「准用最有利标」,七月十三日、廿日又两度来函,要求依「准用最有利标」办理,面对中央强烈要求,只好改采「准用最有利标」重新招标。
台中市已办理的「高美湿地游客中心」等四件采取「异质性最低标」招标,沐桂新指出,工程设计品质良好,政府办理工程建设有年度预算执行的压力,采取适当的招标方式,如果真有违法,早就被移送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