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论》彻底斩断权力寻租的链条

图/邓博仁

前台北市长柯文哲涉入京华城新建案闹得满城风雨,其中涉及违法提高容积率及行贿,只是案情真相尚未完全水落石出。这是一个典型的权力寻租案例,地方政府行政官员利用核准容积率的权力,民意代表利用施压权力及穿针引线便利,促使政府做出符合业者利益的决策,并从中获利。

类似的权力寻租行径遍藏在官商勾结链条中,前桃园市长郑文灿被羁押、起诉,以及新近的京华城案,只是较受瞩目的案例。前总统陈水扁创造了最高当局权力寻租的先例,郑文灿受贿确凿,柯文哲疑似收贿,如果判决属实,他们只是有样学样而已。

柯文哲究竟有无涉入京华城弊案,需有令其「一刀毙命」的证据,但诸多案例加总起来,证明他「垃圾不分蓝绿」之言不虚,或许还要加上「白」。如果白也染黑,更彰显了权力的运作法则,就是寻租的驱动力很强,差别只是有没有付诸实践以及是否被揭发而已。一切权力寻租行为都要究办,柯文哲案当然要侦办到底,问题在于对于权力寻租行为的究办是否不问颜色一视同仁?

除了土地及建案涉及的寻租案件多如牛毛之外,台湾近年新起的官商勾结弊案是绿电。根据媒体最新民调,全台近7成民众对台湾发展绿电没有信心,主要原因是认为其中暗藏的官商勾结弊案过多,绿电几乎与贪腐划上等号。这种贪腐状况的导因,其实与绿电市场自由化、发展再生能源同步推动步调过快有关,加上商人求利心切,权力人物从中牟利,致使绿电的贪腐遍地。无论如何,审核大权赋予不肖官员及民意代表寻租的空间与机会,致使官箴更加败坏。

权力寻租的实质是权力腐败。基本上是依托职务便利,谋划「设租」行为,无论是管人、管事、管钱的政府职能部门,其相关官员容易借助职务上的审批审核大权,设立关卡收租,一些企业、个人为了通过这些关卡,不得不考虑行贿打开方便之门,从而也助长了这些设租行为。所以,设租实质上就是政府官员通过这些关卡来博取利益,也就是引发了权力寻租行为。

在这类勾连过程中,政府官员和民意代表的角色变成「经济人」,他们在公共权力的引导下,通过各种公共行为调控市场资源,越是贪官越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如果一个国家对政府人员行为的监管制度不完善,就会从客观上诱使政府人员背离职务规范,谋求自我利益,这就助长了权力寻租。

台湾地方政府由于具有执行权力,寻租机会很多,寻租成本不够高,因此孕育了大量「商人型政客」,他们利用民选途径取得权力,再建立裙带关系掌控「肥缺」,内外勾连,上下齐手,自己大捞特捞,或是提供桩脚牟利机会。许多案例显示,地方首长的权力寻租行为大大降低行政机构的道德水准,也腐蚀了公务人员队伍,造成部门与行业的不正之风益趋严重。最直接的影响在于给厂商开大开便利之门,从而降低公共建设的品质,影响民众的权益。另一方面,寻租行为背离公平竞争的市场道德准则,因而也瓦解了社会规范体系。

治理权力寻租的路径选择,不外加强内控、权力制衡与追究机制,才能制约权力滥用的现象,有效地控制权力寻租。具体而言,就是必须严密建立行政问责制度,提高寻租行为的成本与门槛,让寻租者望而却步,不敢进行寻租行为。目前权力寻租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在于风险低、代价小,因此廉政的建设必须彻底斩断权力寻租的链条。关键是健全反腐的廉政与司法体系,任何政党执政或是对于任何涉贪人员一视同仁,严格究办,构筑好坚实而公正的监督防线,从根本上消除寻租行为。

一个可操作的有效防腐体系,首先必须建构完善的政策法规,让决策过程及监督机制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同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消除暗箱操作的隐秘性。另应实现权力的分流,提高政务权力的透明度,让掌权的官员不敢在阴暗的空间寻租。经济租金越高,寻租激励就越大,政府的寻租成本就越高,腐败现象就越严重。唯有压缩租金存在的空间,减少寻租的收益,才是斩断寻租链的根本之计。

权力寻租必然导致政风的腐败,政府防贪与肃贪不可谓不用力,但贪腐现象仍然猖獗,就必须检讨有没有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机制和事后惩罚机制,足以让官员的创租和寻租行为得到有效监督与制裁。京华城行贿案警示我们,防腐尚未成功,须从方方面面继续努力,方能彻底斩断权力寻租的动机与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