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争议/商总副理事长许舒博:公司秘书跟法遵不合谁负责?

许舒博质疑想做就做,不用程序安全法吗?。(图/云端前线

记者潘永鸿台北报导

研议多时的《公司法》19日终于在立法院开始审查,因修法涉及各方利益团体,光立委提案就达29案,外加政院版本,就有30件之多,内容仍有争议,其中,针对董事改为自然人,商总副理事长许舒博在ETtoday新闻直播节目「云端最前线」上直言,此举争议颇大。

对于法人董事改派自然人的部分,许舒博质疑,「公司秘书跟法遵不合谁负责」,且修法后第一个冲击的将会是银行官股的银行依旧占台湾很大部分;若董事成为自然人代表,将来就会不受约束,而投资公司所派任董事 ,原公司营运盈亏母公司财务结构可能是结合在一起,包括财报结合,自然人的所作所为没办法跟公司配合,「哪有这种投资法?」

许舒博更以早期的交通银行为例指出,董事长任期开始是官股派,而后的董事长自然人法人代表,则形成一种无拘无束的情况,这种状态之下自然人就可以不受公司约束,恐怕在经营上面是一个很大的困境,若有盈亏「是个人问题还是法人问题?」

许舒博强调,这次修案必须要严谨的看待的是「限制条款责任归属,要厘清修案对于成为自然人和法人的规范,以免造成混淆」。

事实上,民进党总召柯建铭也已经表示过部分立委提案各有道理,但修法案影响太广,贸然修订将会牵动到太多层面。他指出,委托书无法选举董监事将会成为争议,恐面临公司经营的大乱,举例来说,以委托书巩固经营权,不利于公司拘束,一旦立即取消,牵动影响非常大,「删除27条法人董事」是势在必行,若确立执行将会是杀出程咬金,触及许多团体,恐会让政府以及企业界不知所措。

面对法人董事删除争议,经济部沈荣津19日则表示,从经济部角度倾向维持政院版,保留此条不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