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 关键在法治与伦理

(新华社资料照片)

几年前大陆上映1档商业连续剧《天道》,故事在叙述1位商业高人用「杀富济贫」的手段帮助贫困农村脱贫的故事。但这决不是1部所谓的「主旋律」作品,而是深刻讨论人性、文化甚至是商业的本质与伦理的好戏。

戏中对于中国的「弱势文化」提出强烈批判。所谓「弱势文化」是指对于强者的依赖甚至守株待兔的期待救世主的出现,而不去认清世界的本质,不愿承担追求成功所必须面对的风险与责任。中共官方在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都曾不止1次提及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促进共同富裕。但是到今年8月时中共中央财经委员会第10次会议将第三次分配纳入基础性制度安排,进入政治议程,提升至新高度。对政治敏感且才经过整顿后的大企业纷纷捐输表态,动辄千亿,这才引起各界的瞩目和讨论。

所谓三次分配是:第一次分配是指市场按照效率原则进行分配;第二次分配是国家介入,侧重公平原则,通过税收、社会保障支出等方式进行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则是在道德力量的作用下,通过个人资源捐赠而进行的分配。第三次分配是希望弥补前两次分配后所留下的空白,第三次分配的资源是来自慈善捐赠,并透过公益慈善服务的形式来实践。

企业家乐善好施,疏财仗义,这在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并非罕见,也有其深刻的宗教与文化传统。德国社会学家韦伯就指出,基督教新教革命中「天职」的工作伦理与禁欲主义对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人们努力工作赚钱目的不在于享受金钱带来的物质满足,而是荣耀彰显上帝的能力。

中国商人虽然没有西欧和美国的新教伦理,而且长期受到压制,但是明清时期,随者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中国商人也逐渐发展出一套精神价值。才过世不久的历史学家余英时就指出随着商业发达,中国在15世纪出现「弃儒就贾」的现象,而许多士人也出自商贾之家。加上宋明理学的影响,「以天下为己任」的儒家与「慈悲喜舍」的佛教就构成了中国商人的宗教伦理。

中共基于马列主义认为资本家剥削工人,取走全部生产剩余价值,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敌视资本家,中国近代建立的商人伦理几乎消灭殆尽。于是在改革开放后,虽然商业蓬勃兴旺,但假冒伪劣的产品层出不穷,坑蒙拐骗的花样推陈出新。诸如毒奶粉、地沟油等事件让消费者付出惨痛代价,而苛扣工资、压榨劳工也时有所闻。近年在政府严格执法下略有收敛,但是连基本诚信原则都做不到,诉诸道德从事公益似乎缘木求鱼。

所以与其高谈第三次分配,鼓励慈善公益,不如完善法治,维持公平健全的市场机制。改良税制,以公开公正的方式以有余补不足,实现社会正义。最后,在理论与文化上,重建商业伦理与商人文化,承认商业因风险与创意的合理利润,消除仇富反富、贪图小利、畏惧风险的小农心理。达到以上目标再谈三次分配才有意义,否则就走入杀了富、贫不离的死胡同。

(作者为退休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