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占政院案缠讼7年 仍有2人未定谳 没有公民不服从 前促转会主委之子魏扬全身而退

2014年3月23日,反服贸民众深夜闯入行政院大楼与警方对峙。(本报资料照片)

前促转会主委杨翠的儿子魏扬(见图)等7人,因攻占行政院案被诉煽惑他人犯罪。(本报资料照片)

7年前群众攻占行政院案,前促转会主委杨翠的儿子魏扬等人涉煽惑他人犯罪,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认为因行政院撤告,8日改判公诉不受理确定;李冠伶、许顺治因暴力破坏政院前铁拒马,不能主张公民不服从、扺抗权免责,依损坏公务员职务上掌管物品罪,各判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2人可上诉。

政院遭攻占事件,检方原起诉132人,民进党全面执政后,2016年行政院长林全撤回侵入建筑物及毁损告诉,最后只有11人被依损坏公物、妨害公务罪判刑3至5月,可易科罚金。

2014年3月18日,魏扬等人伙同其他占领立法院人士,在同年月23日晚上,号召群众在政院周边拒马上铺起棉被强行爬入政院,并在正门前广场静坐抗议,还有人闯进政务委员办公室,与警察爆发激烈冲突。

一审将破坏警方拒马及攻击员警的许顺治、李冠伶等11人判刑3至5月;被诉煽惑犯罪的魏扬等7人则获判无罪,但高院二审认定魏扬、许顺治等7人鼓吹群众闯政院破坏,属违法行为,改判有罪。

一审无罪、二审有罪,依刑诉法可上诉三审,去年魏扬等7人及李冠伶提上诉,并递状声请停审、释宪,及开言词辩论庭;后来最高法院刑事第一庭庭长陈世淙及法官黄瑞华等5人承审,让魏扬等人如愿召开辩论庭。

魏扬等人由时任促转会委员的尤伯祥组成12人庞大律师团,主张煽惑他人犯罪的法条违宪,且魏扬等人行使公民不服从抵抗权,可以阻却违法。但检察官朱朝亮论告表示,公民不服从只是政治学理,不能引用到判决,且宪法也没有规定及适用,「魏扬等人为理念奋斗令人敬佩,但要当殉道者就不要说自己不违法」。

今年1月最高法院创设「公民不服从」的抵抗权,认为魏扬等8人可因此获判无罪,撤销有罪判决发回更审,高院更一审由审判长王复生、陪席法官张绍省、受命法官迟中慧组合议庭审理认为,民众抗议服贸协议过关的诉求对象是立法院,占领立院已使社会大众明白诉求,后来时任总统马英九也同意将服贸协议退回院会重新审议,抗议诉求已达成,占领政院时已超过原本集会抗议的诉求。

许顺治、李冠伶虽主张公民不服从,行使抵抗权,但2人用破坏铁拒马方法闯政院,具有暴力性,且非最后不得已手段,不符紧急避难要件,不能免除刑责。

检察官指控魏扬等7人犯煽惑他人犯罪,依学者及最高法院相关判决要旨,认定煽惑属教唆或帮助犯,魏扬等人触犯较重的侵入建筑物罪,属告诉乃论,因政院撤告已不受理,煽惑犯罪也应判决公诉不受理。缠讼7年的太阳花攻占政院案,除2人未定谳,刑事官司已全部确定。

魏扬等原计划取得终局判决结果,要声请大法官解释,就公民不服从一事在宪法法庭辩论,但更一审从程序上判决公诉不受理,断了他们释宪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