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转会沦万年机关?政院:不会为延长而延长

▲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图/资料照)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促转会有机会再度延长任期,被外界质疑恐沦为万年机关。对此,政院回应,与其他国家相较,台湾的转型正义的任务工作更为复杂丶更为艰巨,促转会延任与否,自应依法行政,且应符合政策及任务之需,「不会为延长而延长」。

行政院发言人罗秉成表示,促进转型正义的各项政策与任务,在促转会全体同仁的努力下,已初具成效。政院了解民间团体对于转型正义的愿景与期盼,不过台湾迟至近年才开启转型正义的工程,距促转条例所定威权统治终期(民国81年)已长达二丶三十年之久,与其他国家相较,转型正义的任务与工作更为复杂丶更为艰巨,这部分除了要感谢促转会这段时间以来,忍辱负重丶锲而不舍的坚持与努力,也感谢社会各界的支持与体谅。

罗秉成强调,促转条例于106年12月经立院三读通过并公布施行,促转会并于107年5月底依法成立,行政院提名促转会委员以及去年同意促转会之延任并报请立法院同意之人事案,都是根据促转条例的法定程序办理

罗秉成指出,依据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613号解释理由书之意旨,行政院院长对独立机关的重要人事有一定之决定权限,以维系向立法院负责的关系,且立法院原就有权经由立法与预算审议监督运作,故其民主正当性基础尚能维持不坠。

罗秉成说,促转会的运作与其他独立行政机关并无二致,而促转会延任与否,自应依法行政,且应符合政策及任务之需,不会为延长而延长。至于外界若认为行政院长依法同意延任,促转会将沦为万年机关或回避国会监督云云,恐有所误会

「台湾历经几十年威权统治之苦,好不容易才民主化,转型正义也才刚上路。」罗秉成说,实现促进转型正义的理想,并非一蹴可几,制定促转条例固有其立法当时的考量,但在实行两年多的经验基础下,「未来应该可以进一步评估,赋予促转会更多落实执行转型正义的使命与任务」,也可审酌相关意见妥为评估、硏拟,建构促进转型正义的法制工程。

罗秉成表示,不仅权利回复条例草案要继续推动立法,就促转会的组织转型及核心任务等事项也需加以全盘检视,如有修法必要,适时妥为准备并研拟草案。

罗秉成强调,转型正义并不只是促转会一个单位的事,后续促转会就已有所规划的事项,可以协调相关部会配合办理。

罗秉成表示,促转会迄今两年余的运作期间,对于促转条例的规范内容以及促转会之组织功能职权,各界有相关检讨与调整的意见,而对于各项建言政府持续听取并评估其政策可行性期能实践转型正义,以平复威权时期对台湾社会所造成的历史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