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生技业! 「旧药新用」资料专属保护最高5年

孙立群(左2)主持行政院会后记者会。(图/翻摄自行政院卡麦啦)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为了争取美方支持我国加入TPP,去年10月台美TIFA会议时,我方曾承诺美方在TIFA关切的新适应症新药资料专属保护予以入法。对此,行政院会4日拍板美方TIFA关切的药事法修正案,修法通过「旧药新用」资料专属保护「新适应症」资料专属期限明订至少3年,在台从事临床试验,资料专属保护将延长保护至5年。

卫福部表示,为配合国际药品资料专属的保护范围涵盖至新适应症新药,以及鉴于我国医药产业发展方向,赋予新适应症新药的资料专属保护,加上为鼓励药商国内进行临床试验,药品查验登记审查准则第54条第3项就享有新适应症资料专属保护的药商,

若于国内执行临床试验者,规定可享有较长的保护期间,宜提升其规范位阶;另修正新成分新药的资料专属保护期间规定,因此拟具「药事法」第40条之2、第40条之3修正草案

「新适应症」换句话说就是「旧药新用」,最近的例子就是智擎生制药原先用来治疗大肠直肠癌的「安能得」,临床试验后发现也可治疗「无药可医」的转移性胰腺癌,找到了新适应症,也成功获得我国TFDA及美国FDA新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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