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闵要回避、中研院不需回避? 教育部:有提出就不用

教育部表示,管中闵再次参选还是要厘清争议。(图/记者卢映慈摄)

记者卢映慈/综合报导

教育部27日晚间以「无利益回避、违反行政程序」,驳回管中闵的台大校长聘任案,但也同时强调可以再参选。不过针对同样是遴选委员中研院廖俊智,是不是要回避身为候选人的副院长周美吟,教育部次长林腾蛟表示,廖俊智有自请回避,遴委会认为不用,所以就不用回避。

林腾蛟表示,周一会以正式公文请台大补足遴选程序,回到最初8名候选人的资格审查阶段,并让遴选委员确实利益回避;但廖俊智当时已经提案回避,遴委会认定「不需回避」,有正式的会议记录,所以不需要回避。

▲但中研院副院长周美吟跟遴选委员中研院长廖俊智也有利益关系,却不需回避。

但如果管中闵参选,蔡明兴必须回避,林腾蛟表示,管中闵还是必须厘清独董身分论文抄袭及赴陆兼课三大争议,而管中闵与蔡明兴因为独董、董事身分,存有「重大利害关系」,因为管中闵同时任职「审计委员、薪资报酬委员会委员」,有审议薪水可能性

林腾蛟表示,疑似论文抄袭的部分,台大诚信办公室也必须认定没有问题,不能像之前一样「无处理必要」,赴陆争议的部分,目前没有明显违法,但北检还在调查中,如果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就要取消参与遴选校长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