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父逼「国小三姐妹」玩4P!开庭竟爆:女儿偷玩按摩棒

▲三个女儿国小就遭受父亲性侵,直到二女儿上国中才曝光。(示意图/取自pakutaso)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云林一名58岁鬼父平时靠捡资源回收维生,不料几年前妻子过世后,竟将3个女儿当作泄欲工具,不仅要求电话随叩随到,还会同时性侵2个女儿,并要小女儿在旁「见习」,时间长达5年之久。直到二女儿升上国中接受辅导老师访谈,才让父亲的荒唐淫行曝光。

判决书指出,3名少女从国小3年级开始,轮流被父亲要求帮忙打手枪口交。等到她们大一点、差不多国小5年级后,父亲便会改用手指生殖器性侵。几人侦讯时都坦承「第一次是国小三年级时,是在爸爸房间…」,「我不是自愿帮他手淫的,是他抓着我的手去做」。

大女儿说,每次父亲性欲来的时候,「都会打电话响个几声就挂掉,或用LINE传『过来按摩』、『有事情要讲』,这样我就知道是什么意思」,而且父亲性欲非常强,常常都要她和二妹一同进房才会满足,「我有对爸爸说我不喜欢」。

云林地方法院审理时,根据验伤报告及相关迹证,判鬼父有罪。但鬼父不服上诉,反控大女儿偷玩按摩棒、骑脚踏车才会弄伤下体台南分院审理时,鬼父辩称,是大女儿偷偷交男友被他阻止,心生不满,才和妹妹联手诬赖他。

法官听完后,不采信鬼父辩词,反痛斥他对3个女儿造成深远伤害和阴影,纵算有牢狱之灾,终能回复自由之身,但被害人可能在午夜梦回陷入被害情绪中。此外,被告在侦审中始终饰词狡辩,否认犯行,足见其犯后仍毫无悔意,且犯罪结果严重影响社会善良风俗人伦纲常应予以重惩。

最终,法官上月31日依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猥亵、性交、对14岁以上未满18岁女子强制性交等306罪,判处有期徒刑1799年,撤销原判决30年,改判合并执行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