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嘉欣/你说的是谎言,是吗?

▲呈现于法庭事实,必须建构在坚实的证据基础上,刑事辩护尤应发展案件理论,再逐步展示客观事证。(图/Pixabay)

律师,你知道吗?我钱赚得不多,日夜开车,扣除掉油钱,每天只吃一、二餐的,好不容易存了点钱,才娶了这个太太回来。」

「既然这么不容易,你怎么没有好好珍惜?」

「律师,我给钱给房、给祖产,掏心掏肺掏感情,检察官开庭骂我,法官开庭也骂我,连律师你都跟他们同一国喔?」

「可是,你先骂人,再动手打人,连菜刀都拿出来了,不是跟检察官、法官摆明了不让你太太活?」

「律师,这真是天大的冤枉啊!我承认我有罪,我不对,我孬,我不是个男人。我们前几天为了她把卖掉祖产买来的房子偷偷拿去贷款差点被拍卖而大吵好几架,眼看着都要被银行扫地出门了。我爆肝开车赚钱,她却跟别的男人聊天说笑调情卖骚,回家前我喝了闷酒,一听她骂我不中用,气昏头,失了理智,忍不住捶打她胸口一拳。后来怎么会进厨房拿菜刀的,我实在记不得,但我真的没有像她说的要追杀她。」

满地凌乱还斑斑血迹客厅照片、长逾20公分刀尖锋利还沾着鲜血的菜刀照片、被害人头部身体多处撕裂伤的诊断证明书、缠着纱布的被害人头部特写,照片拍得逼真,被害人的惊恐畏惧全入了镜,两人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分合婚姻史,加上边说边挥泪一肚子辛酸委屈的妻子证词,还有「杀人未遂与伤害之区别,应以下手加害时有无杀意为断。被害人所受伤害之程度、部位,及加害人之下手情形如何,于审究犯意方面,仍不失为重要参考资料」的最高法院见解,律师陷入苦思

呈现于法庭的事实,必须建构在坚实的证据基础上,刑事辩护尤应发展案件理论,再逐步展示客观事证。如何才能以最简明、清晰、易懂的方式,传达「一个辛勤养家计程车司机,为了满足学历不高、尚无法在台湾工作、没有收入的非本国籍配偶之经济上要求,也为了维持老夫少妻或有代沟落差的婚姻,日夜操劳,两人再度为钱口角龃龉后,喝了酒,神智难以维持清醒的被告一时气愤难忍,给点教训或有,但绝对没有置妻子于死的杀人犯意」的事实予参与审理的国民法官,成为律师桌案间的难题。

结束了主诘问,检察官成功的从被害人的口中、言词中、抽噎不止的眼泪中、惊恐未定的神色中,塑造被告持刀直砍被害人头部还在后绝命追杀的无情狠心模样。

「刚刚回答检察官主诘问的问题时,你说被告,也就是你先生,拿着菜刀在后面追着你,是吗?」

「是的」。

「你也说,被告拿着菜刀趁你不注意从后面砍了你好几刀,是吗?」

「是的」。

「你能感觉到有几刀呢?」

「五、六刀吧!至少」

「这五、六刀都有砍到你身体上,是吗?」

「是的」。

「刚刚回答检察官主诘问的问题时,你说跟被告发生口角冲突的地方是家里的客厅,是吗?」

「是的」。

「所以,被告拿刀追逐你的地方,也是在客厅,是吗?」

「是的」。

「你说被告拿菜刀在后面追着你,你一直跑,被告一直追,你绕着客厅的桌子跑了好几圈,是吗?」

「是的」。

「大概有几圈呢?」

「五、六圈吧!至少」

「你说被告是先砍你、再追你,你已经受了伤、流了血,被告还不放过你,一直追杀,是吗?」

「是的」。

「(请审判长提示卷附诊断证明书)你刚说被告在你背后砍了五、六刀,但这张诊断证明书上,背后并没有任何伤势,是吗?」

「……」

「(请审判长提示卷附编号8、9之客厅照片)你刚说被告在你受伤流血之后还拿刀追杀你,你跑了五、六圈,但这两张照片,客厅的地上只有两个脚印,并没有重叠的、散乱不一的脚印痕迹,是吗?」

「……」

「被告在你背后砍了五、六刀,追杀你跑了五、六圈,你说的是谎言,是吗?」

「……」

看着低下头沉默不语,也失去刚入法庭时张牙舞爪气势的被害人,律师知道,在「伤害」与「杀人未遂」的天秤上,被告这边的砝码应该重了一点。(本文转载自台湾刑事辩护律师协会粉丝页)

【法条便利贴】

刑事诉讼法》第166-2条:「反诘问应就主诘问所显现之事项及其相关事项或为辩明证人鉴定人陈述证明力所必要之事项行之。行反诘问于必要时,得为诱导诘问」。

成功的反诘问,是弹劾不诚实证人的利器,而且,是可使用封闭式问题为诱导诘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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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嘉欣,律师,台湾刑事辩护律师协会理事。2017年成立的台湾刑事辩护律师协会,为保障人权,促进刑事法制建设,增进律师专业刑事辩护技术,提升社会各界对于刑事辩护议题之关注与研究。以上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