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客运要涨价!基本运价调整核定 票价微幅上升

交通部核定国道客运基本运价调整,票价微幅调涨。(本报资料照片)

国道客运基本运价已有17年未调整,过去核定的18项成本基础与运价水准已不符社会现况与营运需要,中华民国公共汽车客运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去年向交通部提出检讨计划,经审议后,交通部于1日同意调整。这次调整后将透过TPASS政策补贴月票使用者,至于非TPASS使用者则由政府补贴涨幅的3分之2。

公路局说明,中华民国公共汽车客运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去年10月向公路局提出国道客运路线运价检讨计划,历经公路局初审、专案小组审查、公路汽车客运审议会第253次全体委员会议及今年4月12日交通部交通费率审议会第29次会议办理审议后,交通部于5月1日同意调整,这次调整可合理反映国道客运业营运成本,改善经营环境,促进产业稳定发展。

公路局提到,运价调整后将透过TPASS政策补贴TPASS月票使用者,至于非TPASS月票使用者(含非TPASS路线乘客)则由政府补贴涨幅3分之2,经补贴后TPASS月票使用者实际支付的月票价格不变,至于非TPASS月票乘客,则视路线性质而有微幅不同调涨,以常见的4排座车型而言,最高涨幅不超过1.56%,3排座也不超过6.46%,另因这次仅调整国道路段部分,实际全路线票价涨幅会更低。

以「1816」台北至桃园短途通勤路线为例,其4排座最高调整1元,3排座3元;「1826」台北至台中路线,其4排座最高调整4元,3排座17元;「1610」台北至高雄路线,其4排座最高调整7元,3排座36元。

公路局表示,基本运价调整后,业者得于上限范围内视实际营运需求调整票价,但因整体调整幅度不大,各家业者基于市场机制,未必会调整市场票价,后续若有调整需求,须循程序提报公路局各区监理所备查并公告1周后始可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