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风场恐延宕 经部:逾期月扣8%保证金

离岸风电进度接连出状况,传海能风场再提展延申请。经济部23日表示,去年受疫情影响,同意海能风场水下基础设置期限展延半年,并要求提出赶工计划,若海能风场后续并联设置进度延误,依规定明年起每月将扣减履约保证金总额8%违约金,最重降低20年趸购电价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离岸风电建设仅有第一座海洋风场如期完工,其余所有风场都延误,其中达德能源的丽威风场,更因环差迟迟无法通过无法开工,履约保证金遭全数扣光,最后风场只好撤案,由经济部找寻风场遴选开发商递补接替。

海能风电为日本捷热能源(JERA)持股49%、澳洲麦格理绿投资集团(GIG)持股26%及上纬新能源25%合作开发的离岸风场,完工后总装置容量为376MW,风场位于苗栗县海岸约4至10公里处,紧邻全台第一座离岸风场海洋风电,规划由47座8MW风机组成,预计在2021年底前全数并网发电。

经济部指出,依据已签署的行政契约约定,海能风场获配109年376MW容量,应于109年完成所有水下基础设置、今年底完成风场完工并联。若未如期完成风场,依行政契约每月扣减履约保证金总额8%违约金。但去年因疫情影响,同意海能水下基础可展延半年。

经济部强调,倘海能风场后续水下基础设置进度延误,经济部仍将依行政契约相关规定办理,若今年无法如期并联完工,确属违约情事,按逾期月数每月扣减8%保证金,可连续裁罚12个月,最重可业者逾期期间改采回避成本趸购其生产电力,意即处以调降趸购费率

经济部指出,后续会持续透过离岸风场进度管考机制定期追踪海能风场执行进度及协助排除相关障碍,以确保业者依约履行应达成进度。

经济部重申,各离岸风场开发商均应依其与经济部签订行政契约约定,如期履行承诺商转义务若未依承诺期程完工,依约应负违约责任,相关罚则均已明订于行政契约,后续会更严格查核管考各离岸风场建置进度,切实监督开发商于约定期限前完成风场建置,确保2025年如期达成累计设置5.6 GW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