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界大老:处理不当令人扼腕
国内某大型海运公司董事长踏入海运界逾43年,目前公司拥有国内最庞大船队,船只137艘船,对这次「长赐轮」事件,不少人任意谈论保险理赔问题,他很不以为然。这位业界大老指出,海运业每个环节都有保险公司在后面。以民国90年阿玛斯号货轮油污事件为例,有专案小组学者表示我国并非国际海事组织(IMO)会员难求偿,轻易放走肇事船长与船员,最后求偿案政府放弃上诉改庭外和解,令人扼腕。
他指出,船只在台湾肇事,我国就有管辖权,当年阿玛斯货轮出事,所属船东互保协会立刻派人带了空白支票来台善后,被他在饭店电梯碰到,他自己向环保局自荐愿意当志工协助政府索赔,但未被接受,结果官方轻易相信学者主张,而不愿向身经百战的业者请教,轻易放走船员,最后求偿困难,所获赔偿金额还不够付律师费。
在很多国家,包括日本,遇到海事案件,该国政府都是根据管辖权扣留船员不准出境,船东互保协会要出具保证书,承诺承担各项理赔,包括油污清理等,官方才会解除船员出境限制。后来苏澳有船只发生漏油事件,他打电话给乡长建议他向检察官申请禁止船员出境,地方顺利拿到油污清理等赔偿费用。
他指出,海运业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保险公司在后面,「长赐轮」的货都还在船上,而且没有损害,船东提出共同海损,要托运人等一起承担船舶救助费用是预料中的事,只是近两万个货柜工程浩大繁琐,没有办理保险的货物,也是可以向运送人求偿的,运送人后面就有保险公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