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存废初审闯关升级公投战? 反核食反燃煤提案需补正

核四厂。(图/本报资料照)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核电存废将升级公投战?中央选举委员会5日召开委员会议,审议12项全国性公民投票提案,决议其中4项公投提案合于规定,由核能流言终结者黄士修所提的「您是否同意:废除电业法第95条第1项,即废除『核能发电设备应于中华民国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运转』之条文?」也闯关成功,中选会将函请户政机关于15日内查对提案人;另外,反核食、反燃煤电厂的公投提案则被要求限期补正。

根据中选会资料,这次初审过关的包括林正道所提的「您是否同意应立法要求公职人员选举候选人,对于其他候选人不得为恶意人身攻击之行为,否则当选无效。」;江世明所提「你(妳)是否同意,于『动物保护法』内增订专章,设立专职的动物保护机制或警察?」;以及黄士修所提「您是否同意:废除电业法第95条第1项,即废除『核能发电设备应于中华民国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运转』之条文?」;第四个则是刘曜华所提的「你(妳)是否同意,台湾应主动申请参加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等国际组织?」。

另外,中选会指出,有2项公投提案先前已举行听证,经提委员会议审议,决议函请提案人之领衔人限期补正,包括赖士葆所提「您是否同意建立重大政策政府启动对日谈判时,不应以开放进口受核灾影响日本福岛及其周边五县市食品条件?」;以及林德福所提「为国民健康,降低燃煤发电引发之空气污染以及碳排放,您是否同意确立『停止新建、扩建任何燃煤发电厂发电机组(包括深澳电厂扩建)』之能源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