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会审6公投案 吕秀莲等3案驳回、2案限期补正

中选会今召开委员会议审议6项公投案,这也是新任中选会主委李进勇首次参与会议。会中决议6案中仅1案合于规定,将函请户政机关于15日内查对提案人,并有2案将函请提案领衔限期补正;另外,包含前副总统吕秀莲所提「和平中立」公投等3案遭判定不符规定,决议予以驳回。

中选会指出,黄泰山所提「你是否同意修改动物保护法,明定直辖市、县(市)政府动保机关应全面执行诱捕、绝育在外活动之无主流浪猫狗」公投案,经委员会议审议认定合于规定,将函请户政机关查对提案人。

中选会进一步说,前行政院长张善政所提「数位国家」公投案,以及李敏所提「核电延役公投」等2案,先前已举行听证,经提委员会议审议,决议函请提案人之领衔人限期补正。

中选会也说,有3案经函请提案领衔人限期补正后,委员会审议决议驳回,包含张静所提「您是否同意我国应该采取以美式陪审团审判制度蓝本陪审制?」蔡中岳所提「您是否同意,应在相关法律中增订条文,实现以下原则:『高放射性核废料最终处置场启用前,我国不得提出或执行新建续建、扩建或延役核电厂计划?』」及吕秀莲所提「你是否同意台湾应向国际宣布和平中立?」

关于吕秀莲所提「和平中立」公投案遭驳回,中选会官员指出,主因是不符合程序,日前举行完听证后,委员会决议函请提案人限期补正,截止日订在6月7日,但中选会到10日才收到补正资料

此外,针对立法院会昨三读通过公民投票法》修正案,中选会副主委陈朝建今也再度说明,若《公投法》修正内容公布施行,公投案成案公告在《公投法》修正施行后者,适用新法规定,也就是到2021年办理相关事件

他并解释,公投的连署广义而言可分为三阶段,包含提案、第二阶段连署、成案公告,而若是在连署阶段,并没有所谓适用新法、旧法问题,因这次没有变更,仍适用原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