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霸气押3立委!火速派法警函询...立法院点头电子公文回复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台北地院审理立委涉贪案,22日凌晨陆续裁定立委苏震清陈超明廖国栋有羁押必要,但3人为现任立委,依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立委除现行犯外,在会期中,非经立法院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台北地院漏夜派法警到立法院欲送出裁定公文,但收发人员未上班,一早法警再赶往,立法院于上午8时20分收文。游锡堃不久即宣布协商结论,并发布电子公文给北院,同意续押

▲台北地院庭长李殷君强调,合议庭裁定后到立法院同意的这时间,无损被告权益。(图/记者黄宥宁摄)

22日早上10点北院召开记者会,说明昨(21日)北院由法官蔡宗儒商启泰审判长黄怡菁组成合议庭,21日晚间8时起,3名法官分头开庭讯问,凌晨12时30分许休庭、合议庭评议;凌晨2时30分,合议庭开庭讯问被告,最后裁定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3名立委羁押禁见。

但因立院已于18日开议,多了一段依法须立院同意后才能执行的尴尬时间,此次承审审判长黄怡菁勇于挑战这模糊地带,不仅是台湾司法史上头一遭,当下作出裁定时,法庭座位区的律师也惊叹,「这法官真的有想清楚吗?」

这样的疑问,上午记者会上也有媒体提出疑问表示,台北法院在裁定未执行下,暂将立委留在候审室的作法,不仅抵触宪法限制人身自由,更使后续当事人救济抗告期间、未来刑期折抵,可能受到影响,但台北地院庭长李殷君当场否认,强调并无如此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