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张忠斌办公室自缢身亡

湖北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斌。(取自百度百科

武汉市武昌区公安分局官方博称,10月19日下午15时许,分局接到110报警,一名男子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综合楼办公室死亡。湖北高院20日通报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斌于10月19日中午在办公室自缢身亡。

中新网报导民警及时到达现场,经120确认,该男子已无生命体征。经核查死者张某斌是湖北省高法工作人员。公安机关通过侦查、调查,排除刑事案件。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据报导指出,张忠斌身患疾病,长期服药

张忠斌最近一次公开露面是在10月16日下午,主持湖北省法院召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约谈会,对9月底以前受理涉黑涉恶案件存量较多和「黑财」执行到位率较低的7个中院主要领导进行集体约谈。

张忠斌1967年1月出生,湖北松滋人。湖北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本科毕业中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武汉大学刑法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法学博士学位

历任洪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2006年11月至2007年9月任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07年5月明确为正处级。2007年9月至2011年1月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刑一庭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1年1月至2014年6月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副厅级)。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2015年1月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8年1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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