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四川双胞胎吸氧过多中毒失明,父母起诉索赔190万,法院判了

在看关于潜水、攀登的纪录片时,常常能够发现故事主人公会提到缺氧反应。因高空中与深水下含氧不足,需要携带氧气瓶也才能够继续探索,这也导致部分身体素质欠佳之人对此望而却步。

因生活中的接触到关于氧气的认识大部分都是正面的,多数人不知道,若是人体吸收氧气过多,在没有及时治疗的情况下,同样会给身体带来难以挽回的损伤。

就在2000年9月,四川一对夫妇夫妇喜获双胞胎,然而新生儿却因早产缘故被医院放入暖箱高压吸氧,造成视网膜全数脱落,双目失明。面对孩子父母向医院索赔190万的赔偿金额,法院将会如何认定呢?

案例

周先生与张女士都是四川人,二人经过亲友的介绍后结识并产生爱恋。随后,经父母商议过后,二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正式步入了婚姻殿堂。

婚后二人感情甚佳,张女士不久后便有了身孕。在医院做检查时,夫妻两人被告知肚子里怀的是双胞胎,这让二人欣喜异常,张女士更是被精心照顾,生怕她的身体有半点闪失。

然而,因双胞胎摄入营养较多,而张女士本身便身体瘦弱,临近产期时便有些支撑不住,出现了早产的迹象。为了让妻子得到更好的照顾,周先生早早联系好医院,并预约了病床。在2000年9月4日,在丈夫以及亲人的鼓励下,张女士被送往病房,顺利生下了两个孩子。

因为是早产儿,新生儿相比其他孩子更为瘦弱,在检查时身体多方面出现了毛病,为了保持孩子的健康,医院将其放入暖给予氧气。这本是照顾此类新生孩子的正常操作,医生在简单告知张女士与周先生后,便将孩子放入暖箱了。

经过几天的观察,孩子们虽然身形仍旧瘦小,但心率已经正常了。听到这个消息后,夫妻二人也松下一口气。

到今为止周家已在医院支出1万余元,这在当时的年代并不算一个小数目,再加上周家也并非大富大贵之家,当张女士身体恢复,孩子们也平安后,周先生便建议办理出院手续,张女士也同意了。

二人对负责生产手术和孩子治疗的医生万般感谢过后,便带着孩子与行李回到自家。看着襁褓里双眼禁闭,气息平和的孩子,周先生难以压制心中的喜悦,决定今后更需努力,提高家庭的生活质量。

就在二人沉浸在初为父母的欢欣时,张女士却因为一次偶然发现了孩子的不对劲。距出生已过半年,两个孩子身量也在细心照顾下趋向正常体形。然而他们睁开的双眼却漆黑一片,麻木无神,没有光彩。

一次,张女士不慎将手上的水滴落在孩子眼中,就在她急切找到纸巾准备擦拭时,却猛然想到孩子在水滴落入时竟没有任何眨动的动作。这本应是人潜意识中的反应,再加上之前二人双眼便一片灰暗,缺少光亮,张女士心中顿时起了担忧。

就在她将孩子带到医院检查时,却被医生告知,因为当初在暖箱中氧气浓度过高,导致其视网膜血管增长异常,受到损害,全数脱落。如果在出来后4~6周及时救治,还有一线希望,但现在已经没有治愈的可能了。

这个消息如平地惊雷击中了张女士,她失魂落魄地回到了家。此后,不愿面对真相的夫妻二人辗转多家医院,却依然无法使自己孩子双目恢复。想到这是由于医院的作为导致,张女士与程先生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付190万元。

法律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将早产的新生儿放入暖箱吸氧,在当时医院中是处理产儿身体问题时的正常方式,并非医护人员故意为之。不能够认定医院一方对于双胞胎因此造成的视网膜脱落这一事实抱有故意的心理。

但正如医疗手术在救治病人的同时,也会伴有一定的风险,应当提前告知当事人或其家属并取得对方的同意,不可擅自进行。

暖箱供氧自然也属于救治的措施之一,身为不懂医学知识的普通人,周先生与张女士难以自发明白暖箱供氧的风险性,而当时负责救治孩子的医生也并没有对此情况做到详细的说明,导致二人在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同意了将孩子放入暖箱的行为。

与此同时,针对后续的最佳治疗时期,医院一方也没有尽到提醒义务。但作为孩子父母,也是其法定的监护人,夫妻二人比起医院也需要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对于幼儿双眼无神的情况,两人并没有及时就医检查,同样对损害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综上所述,法院判处医院一方给予张女士与程先生35万元的赔偿金。

结语

人生道路,长而漫漫。失去光明带来的不仅是生活上的诸事不便,还有心灵上必须忍耐的痛苦与折磨,这35万显然也只是杯水车薪。

身为拥有专业知识,身负救治责任单位医护人员,应当对每个患者做到事无巨细,条框罗列。清楚、明确告知其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对方了解情况后征得其同意。

而父母一方再发现孩子出现不对劲时也需及时就诊检查,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身为监护人,应当对担负起更高的注意义务,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回顾四川双胞胎吸氧过多中毒失明,父母起诉索赔190万,法院判了》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