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压公文逾期怕被惩处爆吃案 桃警入侵电脑窜改11件「都办妥」

桃园市八德警分局姜姓员警去年2月间冒用他人名义入侵电脑公文系统窜改案件被查获后送办。(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桃园市八德警分局姜姓员警去年2月起支援侦查队承办刑案侦查移送等公文业务姜员为规避积压公文被惩处,竟利用吴姓承办人未注意之际,以其帐号密码登入公文系统窜改共计11件公文已办妥结案假象,吴姓承办人发现后报告移送侦办;姜在侦讯时坦承不讳,检方25日侦结依妨害电脑罪嫌予以缓起诉处分,为期1年,姜需结案后6个月内向国库支付3万元。

检警调查,32岁的姜姓员警去年2月18日起支援八德警分局侦查队,负责刑案侦查、案件移送与公文等相关业务事项,吴姓侦查佐则为侦查队公文登记承办人,负责公文系统结案存查发文业务,公文系统需由吴输入个人帐号与密码始能登入,吴仅授权姜在确实已办妥承办案件而为避免翌日点击结案造成公文逾期情况下,姜才能以输入吴之帐号密码登入公文系统办理结案,但吴查出从去年7月8日至11月30日止,姜涉嫌冒用其帐户密码登入公文系统窜改公文,吴查出公文系统出现公文流程异常,发现姜之犯行因此向上报告移送侦办。

检方查出,姜员在侦讯时坦承无故输入他人帐号密码侵入公务机关电脑罪嫌,姜事后坦承犯行,姑念其犯后态度良好,亦无前科纪录,姜员就其积压公文未办之疏漏,业已经所属机关记过多次,吴姓承办人同意检方对被告予以缓起诉处分,检方侦结依妨害电脑罪嫌予以姜员缓起诉为期1年处分,并需在结案后6个月内向国库支付3万元。

桃园市警局资深刑警则认为,警察局以一套公文系统纳管所有公文,但刑事案件具有特殊与不确定性死板板规定结案时间根本「不接地气」,过去规定7天要结案,试问有多少刑案能在7天内结案,若未如期结案就要以一展、二展或是专案展期,经基层多次反映后才延长为30天,但仍然无法改变刑事公文窘境,应该直接将刑事公文独立出来。

资深刑警强调,刑事案件时间无从掌握,向单位调用资料、发通知书等都得耗时,案件量大的侦查队,侦查佐一天到晚都在办展延,还经常被长官刁难与质疑「这些日子都在做什么」,若不想走繁琐行政程序,就会出现所谓「便宜行事」,擅入电脑点击结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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