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飞「人身肉靶」骑士致成半瘫 二审判赔785万

陈女驾车撞飞「人身肉靶」骑士致成半瘫。此为示意图。(图/达志/示意图)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陈姓女子去年初开车行经桃园市园区道路时,自后方高速冲撞停等红绿灯的杨姓骑士,骑士被撞飞后,摔成左侧偏瘫并丧失终身工作能力。骑士起诉求偿1130万余元,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当时骑士停等红绿灯犹如「人身肉靶」,竟遭陈女撞飞,陈女过失程度甚高,因此判赔785万余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本案发生于去年1月15日下午1时许,陈女驾车沿桃园市大园区国际路2段往竹围方向行驶,行经桃园市大园区国际路2段与中央路口时,竟疏未注意前方停等红绿灯、由杨姓男子驾驶的重型机车,高速冲撞。骑士被撞飞,送医后受有脑出血胸椎骨折、双侧气血胸、骨盆骨折、右小腿闭锁性骨折创伤性脑出血、外伤性弥漫轴突损伤、缺氧性脑病变致左侧偏瘫并丧失终身工作能力之重伤害。

骑士提出民刑事诉讼,刑事部分,陈女被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定谳。骑士再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认为自己治疗至今,仍遗留左侧偏瘫之伤害,终身无工作能力,日常生活全须他人照顾,精神上也受有相当之痛苦,所以请求医疗费、辅具费、车资劳动力减损、精神慰抚金等赔偿,总计求偿1130万2647元。

法院审理时,陈女辩称,自己长期自律神经失调服用药物,到现在还想不起来为何会撞击到骑士,直到警察放录影带给她看后才知道。陈女辩称,自己就事故虽有过失,但骑士请求赔偿金额过高,无力赔偿。

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案发当时路口号志早已红灯,陈女驾车本应及早减速并于接近路口前完全煞停。但她竟未有任何减速动作,反而高速往路口驶去,过失程度甚高,骑士当时于停等红灯处完全静止状态下犹如「人身肉靶」,遭陈女猛力撞击当时之惊惧剧痛可想而知。经过计算后,高院判决陈女须赔偿785万3752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