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量不加价 住宅火险明年起增逾50万元保障
有房民众小确幸,住宅火险明年加量不加价。金管会22日宣布,从2020年1月1日起,住宅火险在「不调涨保费的前提下」,将增加金融、信用卡及证件重制费用;租屋仲介费用;搬迁费用;生活不便金;台风及洪水灾害补偿保险等保障,保额至少增加50万元以上,另外动产、窃盗及第三人责任险的保额亦增加10万~500万元不等。
目前全台约有300万房屋投保有住宅火险,平均约300万元保额,一年保费约735元,上次住宅火险保额加量不加价,是在2014年,今年在金管会要求下,要求产险业在住宅火险损率、综合率平稳的情况下,应增加保障范围,但费率调降15%,因此2020年开始住宅火险保障范围增加,但不加保费,且今年已续约的保单,明年1月1日后亦自动适用新的保障范围。
这次比较特别的是以往住宅火险要附加台风风水险,才能理赔淹水的损失,全台去年约5,700户住火保单有附加台风洪水险,明年开始是直接送保障,但采「限额补偿」,即全台分三区,最高是第一区,即相对台风较少侵袭的新竹县市、台中、嘉义、云林、彰化、南投,最多理赔9千元,台北、新北等第二区最高赔8千元,第三区是宜花东、屏东、基隆等则赔7千元。
另外是除了现行的清除费用、临时住宅费用最高20万元外,明年住火保单新增因火灾等造成金融卡、信用卡、证件重制费用,最高理赔5千元;被保险人因为房屋因火灾不堪居住,要请房仲找租屋,仲介费用亦可申请理赔,最高5千元;第三是搬迁费用,最高可赔10万元;另外还增加生活不便补助金,每天3千元,单一事故最高给付30天,即9万元。
第四是动产最高保额从60万元拉高到80万元;单一窃盗事故赔偿金额从10万元拉高到15万元,保险期间累计最高保额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
住宅第三人责任基本保险,每一人体伤保额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每人死亡保额100万拉高到200万元;每一意外事故体伤及死亡责任保额从500万元拉高到1千万元;每一事故财损保额亦从100万元拉高到200万元,保险期间最高赔偿金额从2千万元拉高到2千4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