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阻挡消防、救护数逐年增 新北去年暴增至21件

新北交通事件裁决处统计,未礼让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违规件数逐年增加。(交通局提供)

交通裁决处指出,驾驶人听到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备车等执行勤务紧急车辆警号,应避开至右边路侧或相邻车道,不得在后跟随急驶、并驶或超越。(交通局提供)

近期热播电视剧火神眼泪」,描述消防人员救灾情况剧中有救护车与未礼让的车辆发生碰撞的情节,引起大众热议;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处统计,未礼让消防车、救护车或警备车的违规件数逐年增加,去年相较前年暴增2倍多,案件达21件,违者将被处3600元罚锾,并吊销驾照。

裁决处统计,新北市未避(礼)让消防车、救护车或警备车的违规件数逐年增加,2018年6件、2019年9件、2020年暴增至21件,而今年截至4月已有2件违规。裁决处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5条第2项规定得处罚锾3600元,并且吊销驾照,若致人受伤或死亡,最高可处9万罚锾。

交通局指出,疫情严峻,救护车载送病患频繁,经常穿梭大街小巷;日前有驾驶人开车行经路口因未避让救护车,遭员警当场举发,驾驶人不服提出申诉,但法院认为民众听闻救护车警号,仍冒然穿越路口,明显有「不立即避让」的违规事实,判处须缴纳3600元罚锾,并吊销驾照。

裁决处处长李忠台表示,当驾驶人听到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备车等执行勤务紧急车辆的警号,应避开至右边路侧或相邻车道,不得在后跟随急驶、并驶或超越;当救护车或消防车等执行勤务紧急车辆行经交岔路口时,若车辆已进入路口,应驶离至不妨害救护车行进动线地点,而未进入路口车辆则应减速暂停,不得抢快,妨碍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