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市电子烟法规14日上路 特定场所吸食最高罚1万
嘉义市电子烟危害防制自治条例14日上路,嘉义市卫生局近日已加强宣导。(嘉义市政府提供∕吕妍庭嘉义传真)
嘉义市电子烟危害防制自治条例14日上路,嘉义市卫生局近日已加强宣导。(嘉义市政府提供∕吕妍庭嘉义传真)
嘉义市电子烟危害防制自治条例,去年已于嘉义市议会三读通过,成为全国第3个三读通过的县市,嘉义市卫生局指出,自治条例14日正式上路,学校、周边人行道、公园及3人以上室内工作场所等严禁吸食电子烟,违者最高可裁罚1万元,为避免民众大失荷包,吁请民众多加留意。
卫生局表示,此自治条例制定重点包含未满18岁不得吸食、持有电子烟或相关器物,违反者须接受电子烟危害防制宣导教育,否则将处2000至1万元罚锾;此外,任何人不得贩卖、交付或供应电子烟给未满18岁者,违者最高可罚新台币10万元,并得令其停止营业1个月至3个月;设置禁烟(烟)标示之场所也全面禁止吸食或携带点燃电子烟之行为,违者最高可罚1万元。
另未经取得药品许可证或医疗器材许可证之电子烟或与电子烟相关之器物,不得制造、输入、贩卖、广告、展示电子烟或相关器物,违者最高可罚新台币10万元并命其歇业。
卫生局日前已行文至各学校、医疗院所、政府机关,请各单位协助公告并加强宣导,卫生局表示没有宣导期,稽查到相关违规将直接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