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行政罚打房 民众党:囤房税才有效

内政部拟再提修法,加重炒房行为的行政罚,民众党立委张其禄直言,炒作定义不明。图为明伦社会住宅,示意图非新闻中炒作住宅。(本报资料照片)

面对房价飙涨,内政部拟再提修法,要针对炒作行为的行政罚,从原本最高500万元,提高到5000万;情节严重者,最重处3年徒刑。不过,立法院法制局打脸,炒作定义不明确,情节重大者刑罚应该再加重;民众党立委张其禄也直言,炒作定义不明,难以举证,修法恐雷声大雨点小,应该尽速推动囤房税,才能有效精准打房。

近年来房市热络,房价水涨船高,政府为打炒法接连祭出修法,近期内政部更向行政院提报《平均地权条例》及《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等相关修正草案,明订若任何人有意图影响交易价格、制造热销假象,及垄断转售牟利等不动产炒作行为,违者将处100万元到500万元;若造成民众恐慌及市场交易不安等而损及公众或他人,可处3年以下徒刑或并科罚金100万元到5000万元。

不过,业界质疑炒房情节严重者要关3年,刑责太重,行政院已由内政部与执政党立委沟通,预计草案细节将再修正,尚待行政院通过后,送交立法院审议。

针对内政部研拟修法,明订炒作行为施以3年刑罚,立法院法制局表示,对于炒作行为构成行政罚的要件,应该要明确规范;像是恶意揪团购屋、制造热销假象、垄断转售牟利等行为,原则上以行政裁罚优先。若情节严重、扰乱或危害房市交易健全者,再施以刑罚处分。

法制局认为,现行草案提出的罚则,仍难以达到难以遏止及管控房市交易秩序的危害,建议仍可研议调高刑罚。

张其禄也表示,炒房行为加重刑责,民众党团支持,但如何认定是炒作行为,目前没有标准;即便有订出标准,在查察跟举证方面恐会有困难。他强调,政府与其花招百出,不如课征囤房税,才是打炒房最有效的方法,呼吁政府及朝野共同合作,尽速完成囤房税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