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殺女師犯逃死 吳宗憲:大法官免死金牌首次奏效

宪法法庭日前针对死刑违宪与否判决,结果指死刑部分合宪,由于限缩判处死刑条件等原因,被解读形同「实质废死」。国民党立委吴宗宪主张推无期徒刑分级制,他今天深夜发文批此判决,「吹响大法官的还魂咒,免死金牌首次奏效。」

吴宗宪说,「果不其然,我担心的事情发生了。被告刘志明10年前持铁锤,重击菜市场购物返家的女老师,造成其头部顶骨和额骨凹陷,最后粉碎性骨折大量出血身亡,被告在过程中犯强盗、性侵、杀人等行为,5度被法院认定所犯为严重之罪,依强盗杀人等罪判处死刑,但却多次被最高法院撤销,更4审后改判无期徒刑,最高法院于4日驳回上诉后,全案定谳。」

检察官出身的吴宗宪表示,这是宪法法庭判决严格限缩死刑条件后,首件逆转逃死的案件。这种峰回路转的结局,是被害者家属最不愿看见的尘埃落定,泪水已流干,正义无觅处,而对整体社会而言,令人担心的事才正要揭开序幕。宪法判决就像「老大哥在看着你」,还有多少法官能在这样严密的监控下,让穷凶恶极的被告「死得其所」?

吴宗宪指出,刘志明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假释出狱。现行无期徒刑本质上其实都是25年的有期徒刑,根本无法达到吓阻效果,如同今天这个案子,被告其实已经在押多年,顶多再坐十几年牢,就可以申请假释出狱了,这也是为什么他再三呼吁,应尽速修法将无期徒刑分为三级,增加一级无期徒刑,被告终身监禁不得假释,二级无期徒刑,服刑满40年方得假释,三级无期徒刑即维持现制。

吴宗宪说,至少让法官在民进党政府要求废死、大法官搞了实质废死的现实情况下,还有机会判一级无期徒刑,将泯灭人性的杀人犯永久隔绝于社会之外,以保护善良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并且帮毁宪乱政的大法官补破网。

吴宗宪强调,偶发性犯罪之恶行不亚于预谋犯罪。最高法院还说,被告非预谋犯罪,这也是刘志明被改判无期徒刑的原因之一。他实在无法理解,随机对路人强盗性侵,甚至可能在被害人清醒的情况下,咬去其乳头,并以铁锤重击其头部,以几近于凌迟的方式使被害人痛苦死去,这样的犯行是偶发或预谋重要吗?又是什么样的经验法则归纳出,偶发性犯罪不比预谋性犯罪严重?更遑论本质上,偶发性犯罪,更是将人命视为草芥,让人更加防不胜防,今天无冤无仇走在路上,也可能无端被残忍杀害,这难道不比预谋犯罪来的更加令人胆颤心惊?

吴宗宪提到,「如果我还有99条命,我愿意为我孩子死100次。」当他看着他的小孩时,心里常常浮现出这句话,每位为人父为人母者,都是用尽生命的力量在爱护子女。新北割喉案的被害人家属杨爸爸,日前在接受媒体访问时,那种绝望的哭泣声,让我心痛到很多天都睡不好,也绝对不及杨爸爸的万分之一,但司法系统、政客们是不是正在对他们进行第二次的伤害?

吴宗宪质疑,踏入社会工作后,常陪着被害人家属从接办案件、验尸、解剖、侦查、起诉,到最后判刑,将心比心,很能体会那种失去至亲肝肠寸断的痛,所以,他从不认同废死,更痛恨许多人总是站在悲剧之外,用一种看戏的态度去要求被害人家属必须原谅被告。「请告诉我,正义到底在哪?」

吴宗宪最后强调,坏人的嚣张,常常源自于好人的沉默。「权利只能靠自己争取,这社会需要你我一起发声,向无良政客与受严重干预的司法系统抗议,只有我们团结不再沉默,才能找回遭践踏的公理正义与社会安全。」

刘志明10年前持铁锤性侵、杀死素昧平生的退休女教师,最高法院4日判处无期徒刑定谳。本报记者/翻摄

国民党立委吴宗宪。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