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冒用人头户取得房贷1.1亿 华泰银一次爆3贷款弊案遭罚300万

银行副局长庄琇媛。(图/记者戴瑞瑶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金管会今天(26日)针对华泰银行开罚300万,主要是华泰银的中坜分行有3个贷款弊案,其中一案为建商冒用14个人头户贷款1.1亿元,却发现最后贷款金额都流回建商,检调调查时才发现。根据金管会预估,中坜分行3个贷款案都有严重缺失,让华泰银预估至少损失4400多万元。

银行局副局长庄琇媛表示,华泰银行中坜分行爆出3个贷款弊案,其中第一案是授信承办人员问题,该人员旗下有23个授信案有高估鉴价金额的状况,放款金额高达2.5亿、转催收1.3亿元。

第二案是有建商在2014年到2017年底,利用14户人头户贷款,放款金额达1.1亿元,最终贷款金额最流回建商,转催收6100万元;第三案则是有6户贷款担保品有高估的状况,放款金额9200多万元、转催收4900万元。

上述3案都发生在中坜分行,是有民众向检调告发后,检调在去年10月去中坜分行调资料,银行认为要全面清查才爆发,12月华泰银才向金管会报告重大偶发。

庄琇媛表示,3大贷款弊案逾放比都超过50%,目前预估华泰银行总损失达4400万元,涉案的人员包括授信主管还有2位承办人全都移送给检调。银行局也依照银行法第129条第7款规定,对华泰银行处以30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