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员核人头户房贷3.5亿 兆丰遭重罚

兆丰新店分行前石姓行员涉及结合代书房仲利用人头户故意抬高交易价格,再以假的交易价格向兆丰超贷,涉及的人头户28户、核贷额度达3.5亿元,遭金管会处1000万元罚锾。(兆丰银提供)

兆丰银新店分行前石姓行员涉及结合代书、房仲利用人头户故意抬高交易价格,再以假的交易价格向兆丰超贷,涉及的人头户28户、核贷额度达3.5亿元,遭金管会处1000万元罚锾。

金管会调查,石姓前行员再2015年7月到2019年8月期间,配合代书所引介的房贷案能于该行顺利承做,而有未查证或放宽评估标准情况。还有协助非授信户的第三人,代为存入授信户帐户缴交贷款情事,涉及的人头户达28户,初估扣除抵押品价值损失就高达2000多万元。

银行副局长光熙表示,兆丰银犯同样错误已经非第一次,在2016年兆丰银板桥分行自我查核时,就有人头户房贷情形,但是金管会仅予以行政指导,并未开罚。但是石姓前行员案前案时间相近,缺失样态相同,显示兆丰银并没有落实金管会的要求,确实全面清查,也未善尽内控三道防线责任

金管会也要求,兆丰银检讨相关人员,除了涉案人员责任,稽核单位业务管理单位在内都要究责;另外,兆丰也要去识别化,将样态传送到银行公会网站专区揭露,并依据银行公会相关作业要点规定,报送该案的失职人员

兆丰银则回应,该案在发现异常后,即向主管机关通报,解雇并控告前石姓行员,同时,兆丰银也加强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金流追踪等强化内稽内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