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屋前夕得知「屋主哥哥还没搬」 他苦恼求助…钓出房仲神回文

▲针对买家交屋前2天被告知卖家延后,一名房仲提出解答。(图/pixabay)

房产中心综合报导

一名买家网友日前在网路上提问,房屋成交后钱已付进履保,交屋前夕却被房仲通知屋主还没清空要延后,不知所措的他上网提问该如何是好?正好一名房仲最近也在处理类似情况,便细心写下一文章,为原PO分析并提供后续处理方法

原PO说,原本15日就要交屋,13日却接到通知说原屋主哥哥还没搬离清空,需要再给对方一点时间处理,而当初口口声声保证会准时交屋的房仲仅说,依原PO的权利,可以主张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碰巧一名正在处理解约事宜的房仲看到该篇文章,决定替原PO解析。房仲表示,一般来说,验屋是交屋前的最后一道手续,要先确认屋况已经变成当初合约内载明的情况,才能请代书银行代偿」,「很多房仲会说,『没关系啦,先代偿后续我们来乔』,如果你不是买过很多次房子,你很有可能会吃亏喔。」

▲该名房仲业者表示,诉讼是最后手段,因为累人累己。(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房仲表示,合约内容应该要有违约条文,「内政部规定延迟1日交屋罚万分之2,上限总价15%,但各家仲介略有不同。绿色直营的是每日千分之1,上限总价15%。」他指出,如果要伸张契约书的权利,一般会先进存证信函,「用白话写就好,如果不会,各地放院法律扶助可以咨询,或是仲介公司会有法务人员,直接找他们最快。」

存证信函寄出去之后,房仲说,接下来就等收到存证信函回执联,看对方有没有主动联系,若没有就只好走法院,「但是要付的钱,裁判费、律师费舟车劳顿费用就很难计算了。」他表示,上述是走法院的方法,但最简单的方法还是请房仲跟原屋主协调,请对方在一个指定期限内搬走,「如果不搬就等着法院见,每天千分之1的罚金,看看他们会不会担心,ex.成交价100万元,每天就要付1000元,可以一直罚到第150天。」

房仲表示,这样的罚金对一般人来说绝对有感,而且针对这个案件,对方还没收到履保里的钱,「对方绝对会配合,如果真的不听,再用透过诉讼吧,但个人真的不建议,累人累己。」他在文末加注,如果期间仲介不帮忙,可以打电话去总公司客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