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怎知房东竟是仲介? 专家:索取房屋证明较重要
▲新竹市金山街就在科学园区旁,有不少园区上班族在此租屋。(图/记者张菱育摄)
租屋纠纷层出不穷,如果没有在外租房子的经验,很容易上当吃亏,新竹有位民众在竹科附近的金山街租屋,对方表明不是仲介出租房子,但是直到付了2个月的押金,到签约当天才发现对方根本就是房屋仲介,认为有种「被欺骗的感觉」,在网路上PO文询问应该怎么处理?
一名网友在网路论坛PPT询问,「目前在金山街租屋,因为离公司很近,打了好几通电话询问道一间看起来还不错的房子,后来他跟我确认他是房东,房子的名字是在他底下,但是要正式签约的时候,他约我到XX房屋签约,我整个人就不爽了,当初房子说是他的,现在变成是仲介。我两个月的押金都付了,想问怎么处理比较好?」
「我认为租屋应该建立在双方都可以信任的情况下再去处理,不是以这样欺骗的方式来租,万一碰到其他关于该房子的事情要处理,该找谁帮忙?不是找仲介不好,我知道每个人都需要赚钱,但是被欺瞒的感觉让我觉得很不舒服。他有声明绝对不是仲介,名字确认在他底下,她告诉我现在要租屋,押金一定要先给,所以我就给他了。」
网友提出论点表示,「怎么会还没签约,就先付两个月押金了?」、「如果没有仲介费的问题,其实也不用这么排斥仲介」、「没有额外被收仲介费,我觉得可以接受,签约的时候再确认清楚吧」、「金山街的房仲话术都这样,一直催付订金,也些会装成房东自租,事实上是你租了之后有问题,可能都找不到人,连灯管坏都要自己买,有些真的是房仲代管理的就还好,但那种都会主动告知是自己代管」
「一堆仲介在投资房地产当房东的,很稀奇吗?」、「金山街很多都这种状况,建议租前先爬文看有没有被黑」、「因契约尚未签订,且当初签约条件为房东自租,要求归还之前预付的订金」、「老一点的房仲这几年都赚很多,有些同时手上4~5间房,所以房仲同时也是房东蛮有可能的,如果誊本也是他的名字,他就是屋主也没骗你吧。」
后来原PO表示,他成功拿回押金了,但是吵得很不愉快,以后租屋会多加小心。
崔妈妈基金会法务组组长曹筱筠表示,这个案例为职业的认知问题,若屋主的房屋资料齐全,就算屋主是仲介,也属合法租屋,毕竟仲介也可以买房自住或投资,只要确认对方不是二房东,若是二房东也要有屋主的「转租同意书」,才得以出租房子。
曹筱筠说,但是这个案例的屋主一开始未表示为仲介委托案,所以不可以向租客收取仲介服务费,建议民众在租屋前,先跟屋主索取房屋相关证明,像是建物誊本或最新的房屋税单,确认房子是否为屋主本人所有,以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