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是帮房东付3分之2房贷 蔡志雄:买屋比较划算!

▲ETTODAY东森新闻云「2019台湾房市论坛」。(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陈韦帆台北报导

每年的3月29日(俗称329档期)是建商大推案的日子,ETtoday东森新闻云特在今(29)日举办2019台湾房市论坛,邀请产、官、学三方,共同讨论房价住居议题内政部长徐国勇也特别拍摄影片呼吁年轻人可以考虑「先租后买」,存到第一桶金后,再大胆购屋圆梦

论坛上「东森建设总经理赖建程」、「包租公律师蔡志雄」以及「景文科技大学财务金融系副教授章定煊」谈到「租屋是否比买屋划算议题」。赖建程表示,他现年37岁与现在有能力买屋的青年年纪差不多。

他认为,「买比租划算」,因为土地银行说今(108)年起房地产不会再变坏了,台湾银行还推出1.4%房贷优惠政府也对于房市购买部分政策很友善;此外,自去年度开始,每户租金都上扬2~3千元不等,房价却直直落,但反观房市交易量已连三年转正上扬,所以应是买房好时机。

赖建程再举例,自己10年前购买人生第一间房屋时,是在板桥30坪、总价约900万,本金利息每个月大约是3万8千元,以目前行情售出的话,还可以拿回960万元。

若当时没有买屋,以当时板桥租金每坪约1,200元推算,相当于每个月必须付出3万6千元房租,但10年后却仍没有自己的房子,等于让房东赚了432万元,所以买屋绝对比租屋好。

章定煊认为,过去台湾社会很少讨论租与买的问题,因为在经济学上,认为租屋为劣等财,也就是说收入不好,才会走到租的地步;所以其实年轻人要做的,应该是让自己越过这个门槛,让自己能够购屋。但现实状况却是越来越多人无法越过这个门槛,才会开始讨论这个问题。

拥有多年出租屋经验的蔡志雄说,自己虽然正在经营租屋公司,但一辈子还是要有一间自己的房子,才能享有自由自在的感觉。以600万房子为例,租金约为每个月1万元,但购买就必须存好200万自备款、负担400万房贷,看似租屋轻松,但20年后房子确然不是自己的。

蔡志雄说,自己拥有的房子出租经验告诉他,自己的房贷有3分之2是房客付的,自己仅付出3分之1,所以奉劝年轻人还是要购屋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