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跟张淑晶租屋「签约后竟是噩梦的开始」 租屋前一定要做这件事

图、文/镜周刊

「我觉得不对劲,当下就想退租,但是张淑晶马上拿出契约表示,若提前解约,除须赔偿2个月租金及2个月押金,另已缴交的租、押金也全数没收…」受害房客施凯瑄忆起3年前不愉快的租屋经验,忍不住叹息说。

「跟有钱人租房,应该能安心不少吧!」见到房东张淑晶一身华丽穿着,房客施凯瑄慢慢卸下防备。3年前,单亲妈妈施凯瑄与女儿因为饲养宠物,在找屋过程中四处碰壁,直到在网路上看到张淑晶提供的住处能接纳宠物,让这对母女松口气。但想不到签约后竟是噩梦的开始。

「因为长年租屋,我认为租赁契约大概就是这样子,所以当张淑晶拿出租赁契约,我没仔细详读就签名了。」施凯瑄一签完名,张淑晶马上要求她到楼下超商领钱支付相关费用,「我这才留意到契约上另外还有手写加注的内容,除了须支付租金16000元、2个月押金32000元,还有电卡1000元、沙发套2500元等,全部加起来要53700元。」

「我觉得不对劲,当下就想退租,但是张淑晶马上拿出契约表示,若提前解约,除须赔偿2个月租金及2个月押金,另已缴交的租、押金也全数没收。我只好硬着头皮答应承租⋯⋯」想不到入住当天,施凯瑄发现原本谈好的房子正在整修,张淑晶借故提供了另一间条件较差的房子,事后询问何时能搬进原住处,张淑晶却置之不理。

之后事情越闹越大,最终双方告上法庭,「好在判决胜诉。」施凯瑄无奈地说,当初只是想安心租房,却花了3年打官司,时间金钱上的折磨,实在得不偿失。

房东张淑晶的行为,引起民众愤慨,根据统计,台湾租屋人口全台人口1/8,而据崔妈妈基金会统计,租屋纠纷前3大类型分别为:押金返还、修缮问题、提前终止租约

虽然今年6月27日实施的「租赁住宅市场发展管理条例」(简称租赁专法),补充过去法令不足的规范,如明订房客押金负担不得逾2个月租金总额等。但专家提醒,租屋族若要租得安心,还是要步步查证,小心为上。

社会住宅包租代管计划,是以活化利用民间空屋办理民间租屋媒合,以低于市场租金,透过包租或代管的方式,提供出租人与有租屋需求者相关协助。

包租:由政府委托租屋服务业者,向民间承租住宅,签订3年包租约后,再由业者以二房东角色,将住宅转租给符合资格的房客,并管理该住宅。

代管:由业者媒合承租双方,并代为管理。

透过业者包租代管,对于租屋族来说,除了租屋管理有保障,还能承租到低于市价租金的房子,至少有3年的时间不用面临搬迁问题,对于弱势民众而言,也有租金差额补助。

不过,房客承租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租金优惠

符合基本资格条件之一般户,包租以低于市价8折优惠承租,代租以低于市价9折优惠承租。

符合《住宅法》规定所定社会或经济弱势身分之一者,依其弱势别可以市价租金之5~7折的优惠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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