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屋后房客不搬走!租约「卡10个月」还险被房仲告 网一看摇头了

屋主换人也不影响先前房客签的租约期限。(示意图/pexels)

记者黄可昀综合报导

很多二手屋买卖时里面都还有住人,若是买方要买来自住,会和屋主签订一份合约,载明租客搬走的时间,以免买了房以后还被租客霸占。一名女子日前遇到这类状况,她已经和屋主签约完成,交屋后租客却不搬走,要住到今年12月才租约到期,房仲也不愿处理,甚至警告她不付仲介费将会提告!

原PO在脸书社团买房知识家(Q你的A)」表示,签约前有「口头」说好不续租,租客交屋后就得搬走,不过,签约后租客却持续住在里面,迟迟没有搬走打算,「都只是口头讲要搬,没有白纸黑字去要求仲介给租客期限搬」,为了保障自我权益,她暂时没有汇仲介费给房仲,希望借此逼对方处理租客问题

怎料,房仲却告诉原PO「不付钱是背信罪」,期限到了还没汇钱将会寄出存证信函提告,令她相当为难,「我没有不付钱,只是租客不处理好,又要先付仲介费,到时又是不处理。」

民法规定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图/翻摄自买房知识家)

事实上,当初没有签订合约说清楚,对原PO来说相当吃亏,正常程序应该在签约前就于合约载明租约时间、搬家期限等等,口头答应并没有法律效力约束网友指出,「重点是您们交屋后有租约换约吗?没?就请仲介先连络租客换约呀,换约后您自己自己去找租客谈呀」、「不构成背信,但可能构成债务不履行」、「妳现在可以做的是向原房东拿回现承租人的租赁押金、向现承租人预告提前解约或是照原租赁契约期限到期时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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