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林郁容:疫苗短缺、中国频干扰下 可以谅解政府取得疫苗不易
监察院电子报最新一期今天出刊,监委林郁容以专文谈论疫苗采购议题。(摘自监察院电子报)
政府疫苗采购落后引发争议,监委林郁容、王丽珍、苏丽琼及萧自佑已立案调查。林郁容在今天出刊的监察院电子报以专文表示,综观政府控制疫情的诸多措施,包含「疫苗药物介入」与「非药物介入」,前者在全世界新冠疫苗药物短缺、中国又频频干扰下,政府取得疫苗不易,可以谅解;但已取得疫苗如何公平分配施打,是备受国人关切的人权课题。
林郁容说,政府在「非药物介入」部分,包括边境管理、筛检与追踪、公共场 所实联登记制、集中/居家隔离与检疫、避免非必要集会、停课、保持社交距离、强制室外戴口罩等,这些包罗万象措施,纵使有控制疫情的必要性与科学根据,但也无可讳言,人民身体、自由、财产等人权的保障内涵,确实受到相当巨大的干预。
林郁容举例,集会游行自由受宪法保障,以户外集会游行对政府表达抗议,纵使诉求荒诞无稽,也不应受到政府恣意镇压,然而在疫情下,政府却可改以三级防疫警戒禁止室外10人以上聚会为由,并以传染病防治法对集会游行者进行刑事诉追,如此一来,宪法对集会游行自由的保障意旨,恐在防疫体制下被淘空殆尽,不得不谨慎。
「疫苗药物介入」部分,林郁容说,对于已经取得的宝贵疫苗如何公平妥善地分配施打,是备受国人关切的人权课题,中央政府以维持医疗量能、维持防疫量能、高接触风险工作者等顺序,规划公费疫苗接种对象,乍看之下有其合理性与科学性。但仍有诸多破绽。
林郁容认为,将维持防疫体系运作的中央及地方政府重要官员,列为优先接种对象固然可以理解,但是何谓「维持防疫体系运作」与「重要官员」?两者却都是不确定的法律概念,哪些部会局处跟维持防疫体系运作有关?谁又是重要官员?
林郁容指出,在扩大宽松解释下,很多与防疫无直接关连的机关首长官员甚至民代,也纷纷「搭便车」列入优先施打公费疫苗之列,令人叹息;而晚近爆发的台北「好心肝」诊所事件,更让政府分配公费疫苗的公平性备受质疑。
林郁容说,在疫苗持续有限下,若政府不严肃对待疫苗公平分配问题,不但致使宪法第7条形同虚设,社会也将埋下更大的动荡乃至阶级对立的火种。